荆州市纪委、监察局:5起违反群众纪律典型案件被通报
今年以来,荆州市大力开展大数据监督检查和“六个专项治理”工作,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群众纪律、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案件,现将其中五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一、荆州区马山镇畜禽技术服务中心主任彭涛对待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损害党群、干群关系案。2016年2月22日上午,在荆州区纪委和《垄上行》栏目组联合组织的乡镇便民服务大厅纪律暗访中,彭涛虽在镇畜禽服务中心办公,但面对暗访组以群众名义拨打电话称家禽患病需要治疗时,彭涛以侄子结婚请假不在岗为由予以推诿。2016年4月,马山镇纪委给予彭涛党内警告处分。
二、江陵县秦市乡社区原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魏文栋贪污截留政策扶持专项资金案。2010年至2015年11月,时任秦市乡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的魏文栋利用职务便利,采取私自截留廉租房补贴、危房补贴资金等方式,将公款非法占为己有,共计443660.71元。2015年12月,魏文栋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016年6月,秦市乡纪委给予魏文栋开除党籍处分。
三、公安县埠河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朱思清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案。2006年至2011年,时任埠河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副主任的朱思清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多名亲朋好友办理低保和临时救助。此外,该同志还有其他违纪问题。2016年2月,公安县纪委给予朱思清党内警告处分。
四、石首市东升镇歇马庙村党支部书记常纪纲在办理农村低保过程中优亲厚友案。2013年6月,常纪纲利用职务便利,在没有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评议的情况下,违规为其妻子王春香办理了农村低保,且未对外公示。王春香在2013年7月至2015年12月共享受低保金2400元。2016年6月,东升镇纪委给予常纪纲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五、监利县尺八镇联兴村党支部副书记刘小平在申报农村危房补助中优亲厚友案。2012年至2014年,时任尺八镇黄岭村党支部书记的刘小平利用职务便利,以其叔刘南山名义申报危房改造指标,并将危房改造补贴资金6000元给其弟弟刘兵平。2016年3月,尺八镇纪委给予刘小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此为戒,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的自觉性,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敢于较真、敢于亮剑、敢于碰硬。加大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查处力度,坚持“一案双查”,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增强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建设的获得感。
中共荆州市纪委 荆州市监察局 (来源:荆州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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