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ZuSheng 于 2014-10-30 22:14 编辑
日本男人变态的本源:窃视如厕女人
看似温顺的日本人,有时也会突然爆发出性变态、性放纵和性暴力等行为。他们这种莫名其妙的爆发是受什么样心理或者潜意识支配的呢?比如偷窥他人尤其是异性的身体器官、性行为这一种典型的性变态行为,在现代日本社会中很是普遍,几乎成为常态,因为许多日本人都已经习以为常。
在日本现代社会,在各种场合、利用各种方式偷窥的现象随处可见。日本上班族(主要是男性)的窥阴、偷窥事件非常频繁,这样的报道在电视和报纸等媒体中层出不穷。日本的周刊杂志必然要用暴露的女性作为封面,一些影视女明星被曝光、被写真、被展示。如果翻开杂志的内部,你甚至还可以看到全裸的女性肉体写真。
形成现代日本人的这些窥阴癖的原因很多,但历史的传承、神性的熏染是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在基督教神话中,妇女因性的罪孽比男人深重而受到更痛苦的惩罚;在日本神话中,女神的性器总是被男神窥视,女人的肉体则总是被男人实施性侵犯。
许多民族在进入文明时代,形成道德意识,并感受到羞耻之后,在追怀他们的祖先、向后人介绍他们的祖先时,往往不敢正视祖先的“不光彩”历史、“不道德”行为,会有意无意地为祖先的那些行为作出许多神话般的解释、婉转的辩解或者干脆的掩饰,日本人在这方面显得尤为突出,日本人的精神元典《古事记》等经典著作就是在此指导思想下完成的。
尽管如此,在《古事记》等有关记载中,我们仍然很容易找到日本人性骚扰乃至性侵犯(强奸)的传统教诲和历史根源,很容易从中找到典型的窥阴癖证据。大物主神是日本民族建国英雄之一,但在今天看来他完全可被称为一个地地道道的强奸犯。据说,日本三岛的湟咋氏族的一个女儿名叫势夜陀多良比卖,姿容美丽。美和地方的大物主神见了之后心生欢喜,乘少女上厕所大便的时候,化为一支涂着赤土的箭,从那厕所所在的河流的上游流下来,经过厕所下面的时候突然上冲少女的阴门。
于是少女惊惶失措,狼狈奔走,回家后随手将持来的箭放在床边,这支箭突然变化成一个强壮的汉子,于是娶了这个美丽少女并生了孩子,取名为富登多多良伊须须岐比卖命,亦名为比卖多多良伊须气余理比卖(这是因为嫌忌“富登”的名字,后来所改的名称)。因为这个缘故,人们称她作“神之御子”。
《古事记》是于公元712年成书的。8世纪的日本已经受到了中国儒家礼乐文化的长期熏陶,他们在比照中国撰写“日本的《尚书》、《左传》”的时候,自然要文雅一点,要为先人避讳,何况唐人正在嘲笑自己“蛮夷”呢。因此我们不能仅从字面上去理解上述记载,而应该这样来理解这个故事:
“大物主神”见到少女“势夜陀多良比卖”的时候,被她的美貌所勾摄,天天偷窥她,盯梢她,终于有一天发现势夜陀多良比卖要上厕所,于是色胆包天的大物主神尾随而去。要知道,那个年代的日本厕所非常简陋,一般都是建在河边的水洗厕所,所以日本俗语中厕所又作“川屋”,正如谷崎润一郎在《阴翳礼赞》“关于厕所”一篇所介绍的,往往是一种高台式建筑,当你踏上脚板,跨开两腿从脚下木板的缝隙中往下望时,“令人目眩的下面,可以看到远处河滩上的泥土和野草,菜地上有盛开的菜花,蝴蝶纷飞,行人往来,这一切都历历在目”。
当然下面的人如果留意,也肯定能够看到厕所里面正在方便着的人。大小便就这样从几米甚至十米高的地方直掉进河里,随流水而去。这就是夏目漱石和谷崎润一郎等日本大文豪们非常推崇的反映日本文化的厕所。
当势夜陀多良比卖蹲下方便的时候,大物主神就钻到厕所下伸头偷窥少女的阴部,看着看着他终于忍不住拿手中的箭(或者是河边的树枝之类)来拨弄少女的外阴。少女大吃一惊,用手来抓箭,同时站起身就跑,手中抓着的箭也忘记丢掉。大物主神一看少女拿着箭跑了,非常懊恼,已经被撩拨得欲火焚身、头脑发胀的他顾不得多想,跟着追了过去。
少女跑到屋里,扑到床上羞辱难耐,忘记了关门,箭也带到了床上。实际上那时日本也根本没有今天意义上的床,不过是睡地铺而已,箭实际上就是扔在地上。大物主神破门而入,那时的门同样也不是今天日本人住宅中的那种门,只是装饰而已。他乘少女不注意扑上去强奸了她。这是典型的由偷窥而实施性骚扰,最后发展为强奸的案例。当然说他强奸少女也是以今天的道德标准来衡量的,那 个时候的日本人还不知道强奸为何物,因为那样的性侵犯和性暴力太多了,人们习以为常,以至不能上升为犯罪甚至侵犯。
那个时候的日本人几乎都是野合或者强奸的结果。这里判定势夜陀多良比卖是被强奸的理由是:她因强奸而生的女儿先取名为“富登多多良伊须须岐比卖命”,后改为“比卖多多良伊须气余理比卖”,改名的原因就是因为她嫌忌“富登”这个名字。“富登”是日语音读,意指女性生殖器,训作“女阴”;“多多良”即指“踏鞴”;而“伊须须岐”意为“狼狈奔走”,可见少女是被伤害了的。可见该记载不是指什么日本的“箭崇拜”、“男根崇拜”,这不过是上古日本常见的、有代表性的一次性生活,要说崇拜也只能是日本人的性交崇拜。8世纪的日本学者将这个古老的传说稍加修饰便暧昧地写到民族的经典上去,这说明日本人是纵容这一行为的。
根据《守贞漫稿》一书记载,为了满足这一从先祖遗传下来的窥阴欲望,天保末年(1841年前后)日本人在大阪的庙会中有专门的女阴展览,门票每人八文:“在官仓边野外张席棚,妇女露阴门,观者以竹管吹之。每年照例有两三处。展览女阴在大阪唯此(正月初九初十)两日,江户则在两国桥东,终年有之。”
日本色道:东京为什么将卖淫称为卖春
卖淫现象全世界到处都有,而日本的最有特色。要说日本特色的卖淫,除了前面提到的“性爱的分离”和“卖艺卖色的严格区别”等之外,要算妓女和嫖客之间必不可少的合同交易以及有关账单的支付方式了,这在其他国家是很少见的。
本尼迪克特也注意到了日本契约卖淫的形式,她在《菊花与刀》中做了说明:如果有一位妓女被一个男人看中了,这时该男人成为独占她的主顾,并与妓院订立契约后把她变为情妇。这样的女人受到契约条款的保护。但是,一个男人可以不订契约就把一个女仆或女店员变为他的情妇,这些“自愿情妇”最缺乏保护。
在有着走访婚传统的日本,女人被抛弃的情况很普遍,此所谓“始乱终弃”,更多的情况是男人的“喜新厌旧”。日本女性似乎很容易被乱性,日本的诗歌、“演歌”中这样的内容太多了,因此这类契约既是男人独占女人的依据,也是女人自我保护的一种手段。日本人不喜欢口头的君子协定,哪怕是海誓山盟,倘若没有文字清清楚楚地写着,都是可以赖账的,这在日本文化中是不以为“耻”的。
也正因为有了这样的卖色条约,“丈夫去过的妓院也有可能会把账单转给妻子,妻子会把支付账单作为理所当然的事”,这也是体现日本女人“贤惠”的所在,实则也是赖不掉的账。如果妓院把账单公开出去,或者打起官司来,没钱也嫖娼,或者嫖娼也赖账,那真是大笑话。日本人是最怕“羞耻”的,最害怕被众人孤立的,闹不好就是一个自杀来洗刷“耻辱”。
在日本嫖妓往往要订契约,想和艺伎发生性关系更是要订契约。对于男人来说,遵守这一行规事关他的声誉。一个男人为了结交某个特定的艺伎,必须成为其庇护人,并订立以她为情妇的契约,或用自己的魅力征服她,使她自愿投入他的怀抱。对于艺伎来说,她们的性生活受到严格的约束和监视,委身一个可心的男人,与他发生性关系对于艺伎来说是冒风险的一件事,除非那个人做了她的“老爷”。
如果她把持不住而偷情了,会招来经营艺伎院的女主人或是经理的愤怒,如被发现了一般是要处罚她的。一旦传扬出去不仅会影响艺伎自己的声誉,还会影响到她的“老爷”的声誉。艺伎的收入主要靠老爷,如果艺伎没有一个和她订契约的老爷,就好比是大街上一只没有主人喂养的野狗,我们不妨叫她“浪人”艺伎。
除了这一契约以外,在明治维新期间,日本东京的卖淫还表现出它独特的季节性。“春夏盛时,一月或有五六十席”,“妓于秋风一起,辄锁户晦迹以去”,据王韬看来,“柳桥之妓春夏则百余,秋冬减其半”。这种按季节卖淫的妓女被称为“外被”。这一卖春特色为何出现、何时出现值得研究,日本人称卖淫为“卖春”大概也来源于此吧。在这一行业,也有不为钱财的女人,甘愿做心爱的男人的“自愿情妇”。而能够做“自愿情妇”而选择男人的,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主要是料亭里的上等艺伎和妓院里的高级妓女,普通的艺伎和妓女是没有这样的经济条件和身体魅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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