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21-10-13 1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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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市汽车保有量的增加, 停车难成了普遍难题, 在小区内拥有一个车位, 能让很多市民节省寻找停车位的时间。 但是因为停车位引发的矛盾也日益凸显。 近期, 沙市区新天地小区的业主们 就因为停车位的事情起了争执。
经《e线民生》报道后, 引起了众多网友的关注。 昨天10:33在无线荆州发的帖子 24小时的阅读量就破了2万。
究竟怎么回事? 我们一起来看看!
新天地小区位于沙市中心城区,停车位十分紧张。业主与物业和开发商之间关于车位的矛盾,主要集中在车位出租价格和地下车位产权归属上。
关于车位出租价格的问题
业主告诉记者,物业对车位出租收费比较随意,价格并不一致。
新天地小区业主:
他们今天收5块,明天收10块,后天收15块,我们就要他出示依法收费的条款公示。
关于业主反映车位出租价格随意性大的问题,记者找到了新天地小区物业公司求证。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车位出租价格有统一的标准,每天15元,但是租金一直收不上来。
新天地秩序维护部负责人周祖明:
我们的公司一直没有涨价,从2016年以来,一直都是这个价格。是业主自己这样认为的收多少,以前我们没有按物价局的标准,比如说一个小时一块,临停半个小时之内不收费,但是业主,他停了一天一夜,他只要交五块钱,他就自己说的,我们严格执行标准之后他说我们涨价,我们从来就没有涨过价。
关于车位没有产权的问题
此外有些 “购买”了车位的业主,则反映车位没有产权,并且当时购车位时所签的转让协议上面写的有一条,车位使用权期限与土地使用权期限一致,但根据国家的合同法,租赁协议有效期是20年,20年后谁来保障他们的车位使用权?
新天地小区业主:
如果有车位权属可以登记的话,那就相当于我们自己以后的权益有保障了,现在好像武汉有些小区是可以登记的,但是我们荆州这边好像还没开始。很多小区都是这样在卖,但是这个事情也是在法律边缘,到时候20年之后谁来保障我们的权益,我就想有关部门能不能帮我们解释一下这个情况。
记者了解到,业主们口中所说的购买车位,并不是买卖关系,只是租赁关系。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的只是一份车位租赁协议,且缴纳了几万元的租金后,拿到的并不是发票,只是一张收款收据。
究竟业主们所谓的购买车位是怎么回事呢?记者来到了楼盘销售中心了解情况。
新天地销售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只有收据没有发票,没有产权就不存在发票一说,对于开发商所承诺的70年使用权,工作人员说还是以协议为准。
地下车位能办理产权证吗?
究竟地下车位能否办理产权证呢,记者就此咨询了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小区地下修建的地下车库办理了出让手续的可以办理证书,如果说没有办理出让手续的,就不能够办理相应的不动产证。
工作人员还告诉记者,虽然今年10月,自然资源部起草了《关于城镇住宅小区地下车位确权登记若干问题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给车位办证带来了一丝曙光,但荆州目前缴纳了地下空间出让金,申请给地下车位办理产权证的开发商真是少之又少。
记者了解到,除了人防车位外,地下车位在权属关系上还有很多不同的情况,有的车位在开发商缴纳了地下空间出让金后属于开发商所有,有的则计入了业主的公摊面积。
究竟新天地小区业主们担心的 车位出租期太长相关权益能否得到保障, 以及 开发商是否侵占了大家公摊面积的问题, e线民生将继续追踪调查, 请大家持续关注。
网友评论:
无线荆州网友@祝先生:这个老题材好。一、业主可以学习法律知识用法律法规争取自己的权益;二、给开发商和物业以警示。
无线荆州网友@l吕进球:在利益面前,谁都不愿放弃,那就看谁有道理。
无线荆州网友@下里巴人:希望主管部门出台明确意见。这种乱象太普遍了。
来源:荆州新闻网编辑整理,综合e线民生、无线荆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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