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21-10-13 1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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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踊跃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推进全县扫黑除恶工作向纵深发展,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出实效,江陵县公安局决定对黑恶犯罪案件线索实行有奖举报,现通告如下:
一、举报类型
一是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二是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三是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四是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五是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六是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七是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八是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九是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十是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十一是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十二是黑恶势力“保护伞”。
二、奖励标准
群众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网络等4种方式对黑恶线索进行举报。根据举报的线索,公安机关对案件性质、程度和在案件侦破、抓获逃犯过程中发挥作用的大小,视情对举报人进行奖励,奖励额度为2000元—20000元。
(一)通过举报涉恶线索,经查证属实,打掉“族霸”“村霸”“市霸”“行霸”等涉“霸”类犯罪嫌疑人的,奖励现金2000元;
(二)通过举报涉恶线索,打掉3人以上涉恶势力犯罪团伙的,奖励现金5000元;
(三)通过举报涉黑线索,破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的,奖励现金20000元;
(四)通过线索举报,抓获涉恶、涉黑类在逃嫌疑人,分别奖励现金2000元、3000元;直接抓获或者扭送涉恶、涉黑类嫌疑人,分别奖励现金3000元、5000元。
三、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
江陵县公安局扫黑办设立举报电话:110或4733863和13797367666(关警官),24小时为举报提供服务。
2、来信举报
举报人可通过信件方式进行举报。通信地址:江陵县郝穴镇楚江大道41号13楼,江陵县公安局刑事侦查部,邮政编码:434100。
3、来访举报
举报人可直接到江陵县刑事侦查部涉黑涉恶线索举报中心进行举报。
4、网络举报
举报人可利用互联网进行举报。互联网举报地址:江陵县公安局网上公安局局长信箱。
四、举报要求
(一)对举报线索,公安机关将立即组织警力进行核查。对不积极核查的,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公安机关将为举报人严格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向任何人、任何单位透露举报人的相关情况;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举报内容要真实可靠,对在举报中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通告由江陵县公安局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江陵县公安局 2018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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