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无聊 2016-10-31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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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副部长黄明24日表示,将积极推动驾驶人培训考试改革,目前正在调研论证。记者同时了解到,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驾照自学自考问题,将在一定程度上、一定条件下取得突破
为何我们考驾照必经驾校这一环节?这个问题,在法律上确实找不到答案。2010年4月1日公安部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申请条件”仅包括年龄和身体条件两项内容,不包括是否经过驾驶员培训学校培训。此外,《行政许可法》第54条也明确规定,公民特定资格的考试不得组织强制性的资格考试的考前培训,不得指定教材或者其他助考材料。因此,去年4月12日,公安部称公民可以绕开驾校直接考驾照的新闻,被全国各大媒体转载,引发民众热议。
不过,现实的悖谬在于——我国法律法规虽没有规定申请驾驶证必须经过驾校培训,但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技术应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有关规定: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当使用教练车,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这样一来,实际上所谓新手绕开驾校考证,还是遭遇了现实的“玻璃天花板”:正规学时没有凭证、考试名额不放开、练车找不到“教练车”……自学考证,不过纸上画饼。
自学考证当然有风险,但这种风险,完全可以通过制度设计来控制,譬如开辟专门的公益性训练路段等。落实考生的选择权,既不能口惠而实不至,更不能因噎废食。尤其在简政放权的语境下,驾校与车管所之间的暧昧关系,也许只有给予学员更多的选择权,方能洗脱清白。
放开不等于放任。深圳从2012年底推出散学网上报名申请驾照以来,囿于名额排队,至今年6月底,该市积压的散学学员已经达到12888名。数字本身,也许就是对“自学自考”最真诚的呼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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