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飞(化名)刚刚过完6岁生日,9月1日,原本是他开学的日子。就在开学的前一天下午4时许,因在家做功课时睡着了,小飞遭到生父葛先生殴打,至今仍在花都区人民医院的IC U病房,生死未卜。主治医生坦言治愈机会渺茫,“除非有奇迹发生”。
做功课时睡着 遭生父殴打
到今年的8月31日,小飞已经有整整一年没有见到生母了,第二天便是开学的日子,小飞或许和其他所有的小朋友一样,希望爸爸妈妈能一起送他去上学。
当日下午4时许,在位于花都新华一小区的家中阳台上,小飞做作业时,迷迷糊糊地打起了瞌睡,随后趴在桌子上睡了起来。这一幕被其父亲葛先生看到,葛先生气不打一处来,对小飞一顿拳打脚踢。
据小飞的主治医生、花都区人民医院医生黄医生称,小飞被送院时为当日下午4时30分许,其前胸和后背有多处瘀伤,触目惊心,且送院时便已生命垂危,医院随即下达了病危通知书。
“前额处有明显的外伤,颅内大量出血。”黄医生说,小飞的情况很危险,目前仍未恢复自主呼吸,仍要依靠呼吸机,“治愈的机会渺茫,除非有奇迹发生”。
父亲被刑拘 儿在IC U病房接受治疗
广州花都警方昨日向媒体通报:9月1日上午10时许,花都警方接到群众报警,称在花都区某医院脑外科IC U有一名男童怀疑被其父亲虐待致伤。接报后,花都警方立即派员前往处理。
经初步了解:8月31日下午4时许,嫌疑人葛某(男,35岁,河南人)在新街大道某住宅小区家中,因其6岁的儿子不听话而对儿子打骂,其间造成其儿子摔倒在地,导致头部等受伤。事发后,葛某将儿子送到医院抢救,至今仍在医院的ICU病房接受治疗。
目前,嫌疑人葛某已被花都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母亲说
生母:
没想到他将亲生孩子
几近活活打死
9月1日晚10点钟,小飞的生母张女士(化姓)接到了花都警方的电话称,小飞目前在花都人民医院救治,生命垂危。
当晚张女士赶至医院时,已错过了IC U的探视时间,张女士心急如焚,“医生随后给我介绍了儿子的病情,我当时就晕了过去”。
张女士表示,她和葛先生的婚姻在2010年12月29日结束。“他有暴力倾向,有事便对我发火。”张女士说,这是其无法忍受葛先生的主要原因,“婚前还好,只有骂,但在我们离婚前几个月,他突然对我动手了,死死掐住了我的脖子,邻居听闻连忙报警,警察赶到后才平息”。
张女士称,她原本希望能得到孩子的抚养权,但遭葛先生拒绝,“我拗不过他,不得不妥协,没想到他现在将亲生孩子几近活活打死”。
9月2日早上,在医院的特殊照顾下,张女士在ICU中见到了一年多未见的儿子。“(孩子)头部被包得严严实实,盖着白被单,一动不动。”张女士说,她当时站在探视间内,除了哭,也不知道该做点啥。
“这个父亲太狠了,我很想当面问一问他,究竟为何要这样。”张女士说。
后妈:
我丈夫确实
对孩子有拳打脚踢
根据张女士提供的地址,昨日下午记者前往葛先生的住处,小飞的后妈周女士此时恰巧返回家中。“医院说欠费了,我回来拿点钱。”周女士说。
葛先生的住处是一栋顶楼的复式房屋,周女士回忆称,事发在楼下,当时她在楼上晾衣服。
“我丈夫确实对孩子有拳打脚踢。”周女士说,葛先生殴打孩子的原因是孩子做作业不认真,“丈夫对孩子的期望很高,希望孩子将来能有出息,所以严格了一些,我能理解”。
但周女士也解释,头部的伤实属无意造成的。“我丈夫事后告诉我,他最后推了一把小飞,小飞的脑袋撞在了阳台的柱子上,随后便晕倒了过去。”
“当晚就动了一次手术,一直持续到第二天凌晨2点钟,丈夫到了那时才回来,一进门就哭泣着说‘孩子怕是没救了,没人给我送终了’。”周女士说,第二天一早,丈夫就自行前往了派出所。
律师说法
父亲的行为触犯刑法
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刘继承律师表示,从现有的情况来看,葛先生的行为适用于《刑法》中的过失伤人,假若孩子不幸离世,葛先生则需要承担过失杀人罪,“按照规定,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刘律师还表示,葛先生作为一个成年人,应能判断用多大的力去推一个孩子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明知道用很大的力气去推孩子会造成孩子重伤,却还是实施了这种行为,届时可能会判定葛先生为间接故意伤害,或间接故意致人死亡,最高可以判处死刑”。
微观察
5月14日,广州市妇联发布了《广州市反家庭暴力情况研究报告》(下称《报告》),调查报告发现,只有约三分之一(37.5%)的被访者认为家长或其他亲戚长辈打小孩属于家庭暴力行为。对未成年子女的家庭暴力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很多人仍然认为家长打骂孩子是天经地义的事。
从调查结果显示,目前解决家庭对孩子施暴的有效办法并不算多,社区妇委会、居(村)委会了解家庭暴力事件的最主要方式是靠受害者上门投诉,其次是邻里街坊举报。而且家庭暴力行为隐蔽性强,多被认为是“家丑不可外扬”,进而导致取证困难。而一线基层妇联和基层组织对家庭暴力约束力较弱,基层家暴防治投入不足。调查显示,超过50%的社区表示家暴防治资金投入不够和人手不足。加上顶层设计不足,家暴防治统一立法滞后,缺少专门法律法规、执法细则不足导致执法措施空泛且起诉发动权困难。
一名法律界人士表示,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刑法》及《婚姻法》等法律都明确禁止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虐待、伤害行为。但现实的情况是父母对于孩子的施暴导致孩子重伤的毕竟是少数,而只要孩子的伤情不重,公安机关通常对父母进行警告、教育,严重的行政拘留数日,很少采取更强硬的措施,法律的制裁不够有力。
“应该加重对未成年人施暴的处罚,增加违法成本,可遏制对未成年人施暴的行为。”该名法律界人士表示。
家暴案
●2011年7月,家住番禺广州碧桂园的7岁女童小羽,长期被继母关在阳台,经常挨饿,以致皮黄骨瘦,营养不良。后来,女童因不堪饥饿,跳楼外出觅食……
●2013年11月10日,家住番禺的小慧被后妈将左手按在盛满热水的盆子里,原因则是后妈嫌小慧总是不听话。
●2014年1月某日,广州白云区新市,一男子在马路边对一小男孩施暴,男童被打得昏迷过去,男子又将其头朝下扔到路边的垃圾桶里。男子殴打孩子的原因系妻子离家出走,男子拿孩子撒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