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案例
7月13日,家住江陵县郝穴镇某小区的徐某(女,24岁,熊河镇人)报案称,自己在7月10日下午2点左右接到电话,对方自称是荆州的警察,说她参与了一起洗钱案,然后提供了一个电话号码,让她与武汉市局联系处理。徐某按照电话号码打过去,对方自称王警官,以需要固定案件证据为由,让徐某提供自己的银行卡卡号、密码及余额,然后将卡里面的钱全部打到王警官指定的银行账户内,否则就要被武汉警方拘留15天。徐某按照王警官的要求转账以后,还根据王警官的提示,下载了360、小米、京东等借款APP,借款成功后,将钱打到了王警官指定的账户。徐某总共向王警官转账5万余元,随后发现被骗。
重要提醒
公安机关办案会当面向涉案人出示证件或相关法律文书,不会通过电话、QQ、传真、网页等形式办案。公安机关不存在安全账户、指定账户或者核查账户,更不会让公民提现转账汇款。请广大市民保护好个人信息,特别是银行卡号、密码、U盾相关信息,千万不要透露给陌生人。公安机关办案不会相互转接电话。如果遇到和发现电信网络诈骗,请立即拨打110报警!(来源:江陵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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