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21-10-13 1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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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陵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联合长航公安局江陵派出所在开展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执法检查时,查获一起禁渔期非法电捕鱼案件。元至四月,全县开展日常巡查共287次,收缴背负式电鱼设备621套,摸排出“三无”船舶81条,清理上岸64条,累计没收渔网19具,没收涉渔“三无”船舶3艘,没收违法经营电鱼设备32套,立案查处违法行为2起,移交长航公安部门涉嫌长江非法捕捞行为2起。
4月23日凌晨,江陵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联合长江航运公安局荆州分局江陵派出所干警对长江江陵段开展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执法检查,至凌晨5时20分左右时,执法人员在马家寨乡文新村电灌站上游约0.6公里处,抓获非法电捕鱼的嫌疑人魏某清、魏某程两人,收缴渔获物63.41kg,扣押电渔设备渔船一套。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魏某清和魏某程是父子关系,一家人在江陵开餐馆,江鱼的卖价高、味道好,为了餐馆的生意,两人“厨师”变“渔民”,带上作案工具开着小渔船到江陵文村“电打鱼”。
当事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需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目前,此案已移送公安机关,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下一步,江陵县将继续加大联合执法的力度,组织相关成员单位继续开展打击非法捕捞市场巡查、“三无”船舶清理、长江联合执法巡查等专项行动,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震慑一方。
“电捕鱼”是国家明令禁止的一种捕捞方式,对捕捞对象没有选择性,这种捕捞方式会直接导致电捕区域水生生物死亡,即使侥幸逃脱的鱼类其生理功能会遭受不同程度损伤,对水域生态环境造成极大的破坏,尤其是对微小的水生物破坏是灭绝性的,可以说是“电鱼过后,只鱼不留”。但在利益面前,有些犯罪分子仍然铤而走险、以身试法。
来源:综合荆江警营、荆州日报
通讯员:熊志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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