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21-10-13 1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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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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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晚 监利大队城区中队 在容城镇江城路与天府大道 交叉路口开展集中统一行动 查处三起酒驾、一起无证驾驶 机动车违法行为
——民警夜查 一网打尽—— 当日20时13分许 中队民警在开展统一 集中整治行动中 发现前后三辆 轻型低速货车缓慢驶来 民警立即拦下车辆对其进行检查 发现三名驾驶人相互熟识 经酒精吹气检测 胡某彬、魏某梁和郝某忠 测试结果分别为44mg/100ml 27mg/100ml和52mg/100ml 都属于酒后驾驶
——知法犯法 铤而走—— 在询问中 让民警吃惊的是 三人都清楚酒驾应受的处罚 但仍铤而走险 胡某彬告诉民警 他们三人刚从餐馆 一起喝完酒出来的 抱了侥幸心理 认为交警夜晚不上班
目前,已依法对违法行为人胡某彬、魏某梁和郝某忠作出罚款2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无证驾驶违法行为人郝某忠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交警提示: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 请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严禁无证、酒后、醉酒驾驶车辆
荆州的老司机们 千万别学上面的难兄难弟! 你可以再看下 这份前几天公布的名单:
小编看了一下, 上述人员的违法行为 基本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酒驾的危害和"成本" 你都知道吗?
酒 驾 危 害
饮 酒 驾 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
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 酒 驾 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法律小常识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竟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一条 党员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党员犯罪,被单处罚金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珍爱生命 切莫酒驾 勿存侥幸心理 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来源:湖北荆州交警 、荆州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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