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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长航公安监利派出所移送起诉4名涉嫌非法捕捞犯罪嫌疑人至沙市区检察院,快速办理完毕一起长江电捕鱼案。
2月2日(农历2018年除夕前2天)下午5时许,监利县胡某、龚某夫妇和余姓父子一共4人相约到长江电打鱼。两家人各驾驶一条机动小船从监利县老港务局江边向上游出发,经3小时航行后于当晚8时许到达长江鹅公凸附近(长江天鹅洲国家级白鳍豚自然保护区)。
因天色已晚,4人决定休息。2月3日(腊月29)早上6时,两家人各驾驶自己的船开始电鱼作业。将船上的发电机组与电线连接,将电线连接竹竿通电后伸入江中,边行驶边电鱼。至8点半时停止电打鱼,两船共计捕捞鳙鱼、鲢鱼等长江鱼类30多斤。
正当4人非法电鱼时,8时许长航公安局荆州分局通过群众报警后获取此警情,第一时间调集石首、监利两地民警展开调查。民警驾驶巡逻艇搜寻至鹅公凸水域时胡某平等4人已逃逸。确定4人身份信息后,民警及时到达4人居住地排查。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下,4名嫌疑人于当日先后到长航公安局荆州分局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2月3日上午相约到长江鹅公凸保护区水域电击捕鱼的犯罪事实。
本想着捕捞江鱼过年,不料一伸手即被抓,年夜饭变成了拘留所的饭。胡某等4人悔恨不已,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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