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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交流] 邻居毁绿种菜谁来还我草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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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4-5-7 23:36: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原本属于全体业主观赏、休憩的小区公共绿地,却被少数业主“占领”,种上豆角、茄子、西红柿……遇上这样的邻居,怎么能住得舒心?在汉南某住宅小区,就碰上这样的现象。

        该小区2007年10月建成交付使用,从2011年3月开始,就有少数业主毁掉绿地开始种菜,物业公司发现后,即使进行了劝阻,不料这些业主依然我行我素。其他业主见状,居然形成“示范效应”,纷纷开始“抢占”公共绿地种上自家蔬菜。

        最严重的时期,小区草地中间形成了横七竖八的小路,一根根细绳、小竹竿把公共绿地圈成多块“菜地”。有的业主种上小白菜、辣椒、豆角、茄子、西红柿,四周还插上几根木棍,搭起了几个歪歪斜斜的架子。不仅严重影响小区景观,与小区其他地方种植的花草极不协调,而且在施肥时,产生的臭味,让临近的业主甚至连窗户都不敢打开。

        面对物业公司的劝阻,一些种菜的业主还振振有词“这些绿地当初买房时,都算了房价的,现在为啥我不能用自己买的绿地?”
        在多次协调无果后,小区物业公司只得联系社区,由街道城管部门出面。今年3月,城管执法人员对小区内毁绿种菜不文明行为进行执法,铲除了小区内所有的菜地,物业公司随后及时补植草坪,小区绿地终于“名副其实”。

        “小区绿地属于小区公共用地,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任何业主都没有权利占为己有。”法律界人士点评称,根据《武汉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必须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规定,维护公共秩序和公共环境卫生。

        物业公司在面临类似情况时,由于没有执法权,往往陷入“业主种了物业拔,物业拔了业主再种”的怪圈。实际上,物业或其他业主如果多次劝阻仍不奏效,可向小区所在街道的城管部门反映。而城管部门在核实侵占小区公共用地,私自种菜或乱搭乱盖后,改变了原有公共绿地的用途后,可依法进行强制拆除。

        上述法律人士表示,对于小区业主而言,应该树立小区公共意识。毁绿种菜,不仅破坏小区整体环境,这种侵占公共用地的行为,也侵犯了其他业主的公共权利。小区管理需要有统一的规范和尺度,如果每个人都各行其是,管理水平永远提升不起来,业主的生活质量也就会徘徊不前。小区是我家,美化环境要靠大家。

        与此同时,如果业主实在想种菜,可以在自己家的私人空间里,利用花盆种植,并摆在自家阳台上或天井里。这样既满足了自身兴趣爱好,也不会给别人带来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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