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电视台】江陵县人民法院庭审一起“涉恶”团伙犯罪案件
12月12日,江陵县人民法院公开庭审被告人齐某某、吴某伙同陈某、吴某某开设赌场的“涉恶”团伙犯罪案件。法庭审理认为,以齐某某为首的“涉恶”团伙,在秦市乡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聚众赌博十余场,共获利数万元,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庭审中,法庭就起诉书指控的事实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法庭调查,公诉机关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对被告人进行了询问。本案判决结果将在庭审结束后,由合议庭充分评议,另定时间进行公开宣判。
来源:江陵县广播电视台
编辑:杨柳青 责编:姚怀胜 编审:杨本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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