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21-10-13 1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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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他人财物后,反而报警称失主诬陷他。江陵县公安局白马派出所民警调查后澄清事实“关于你报警称别人诬陷你盗窃的事情,我们已经查明真相,你盗窃他人财物是真的!” 6月12日上午,白马寺镇中江村村民王某拨打110报警称有人陷害他偷钱。接警后,白马派出所指导员胡必勇、民警李星辰、马力等人迅速赶往现场。
经了解:当日上午10时许,同村村民顿某发现放在一楼卧室床头柜中的3200元现金被盗,其回忆后记得11日晚上9时许,她正在家对面小商店闲聊,看见王某在她家门口走来走去,不知道在做什么。因为王某平时在村里风评较差,并且有过盗窃前科,便怀疑钱是被王某偷走的。顿某当即到王某家中找其理论,希望他能承认盗窃的事实并交出盗窃所得。王某对此事矢口否认,一口咬定顿某家中财物失窃与自己没有关系,并报警称顿某诬陷他偷钱,要求民警为他“申冤”。
随后,民警对顿某家中现金被盗一案立案侦查,经大量走访调查,民警迅速锁定了王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并于当晚6时许在王某家中将其抓获。证据面前,无从抵赖的王某当场向民警交待了其盗窃顿某财物的经过:6月11日晚上9时许,看见顿某 在小商店内玩耍,知道顿某是独居,便想着能不能趁机到她家中看看有没有值钱的东西,而后顺利的窃走现金3200元。随后王某交出了其花销后剩余的3154元赃款。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审 核:吴明江
编 辑:胡 双
来源:江陵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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