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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新闻] 《江陵县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实施评估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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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7-12-21 02:31: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QQ截图20171221092951.jpg

    《江陵县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实施评估报告


    一、评估的目的
    本次规划评估的目的是全面地考察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的效果,检验本轮总体规划在各个层面和专业领域的实施情况;同时客观地审视既定规划成果与现实条件的符合性以及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并且在此基础上形成相应的信息反馈,为规划修订(或修编)和制定相关政策,以及为规划实施管理机制的完善提出相应的建议,使城市规划的编制、管理、实施的运作系统进入良性循环。在本次规划评估的基础上,提出完善城市总体规划的相应建议。

    二、评估的内容
    本次总体规划评估针对江陵县总体规划编制和实施的具体情况,主要分为实施效果和实施影响力两个部分进行评估。

    三、县域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总结
    1、总体经济持续增加,但是增速明显减慢
    2010年至2016年,江陵县整体经济实力不断增加,GDP历年都有增长,但是从数据分析中可以明显看到增速是在明显减慢的,2010-2011年增速最快,达到21.7%,2011-2014年增速都保持在10%以上,2014年以后有所回落,但是这与国家以及湖北省整体经济增速放缓是相一致的。

    2、产业结构需继续优化,新型产业将在近期发力
    2016年,江陵县三大产业结构比为29.6:34.5:35.9,而同期湖北省的三次产业结构为11.2:45.7:43.1,相比较而言,江陵县的第一产业比重明显偏高。其次,服务业占三次产业的比例尽管达到35.9%,但是存在以下特点:一是重点服务业企业的数量比较少,仅占全荆州市重点服务业总数的6%;二是重点服务业企业的门类不齐全,缺少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高新服务业企业;三是增加缓慢,2016年江陵县没有新进规的服务业企业。

    同时,江陵县现有工业门类中对经济贡献最大的行业分别是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服装与服饰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都是较为传统的生产型产业,且“老、重”特征明显,新兴产业在江陵发展缓慢。

    但是从目前的建设情况来看,江陵的物流、电力等产业基地正在全面建设中,最早也要在2018年投产,因此新型产业将在近期开始发力。

    3、乡镇经济较为离散,未形成乡镇网络
    总体规划中提出的“一带两轴三片区”的乡镇格局并未形成,沿长江的经济带尚未形成,沿荆监一级公路的城镇发展轴初步形成,但是沿潜石高速公路的城镇发展主轴尚未形成。同时,“三片区”中,北部经济区中经济实力较强的滩桥镇在2013年划归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而马家寨乡的经济实力尚不足以形成核心带动力;中部经济区的发展情况较好,除了中心城区郝穴镇以外,熊河镇、白马寺镇的经济发展速度都较快;南部经济区整体发展较慢,普济镇尚无法形成核心带动作用。

    从各个乡镇之间的交通联系和经济发展情况来看,乡镇经济网络尚未形成,各个乡镇的经济离散型较强,乡镇产业由于向中心城区的集中,导致了乡镇就业岗位减少,人口流出严重。未来应重视沿江经济带周边城镇的重点扶持和发展,与荆江一级公路的城镇发展轴形成两条最重要的乡镇发展轴线。

    4、乡镇人口增减不一,部分乡镇人口流出严重
    县域大多数乡镇总体的人口规模与远期规划人口规模相比都低于30%,其中郝穴镇城镇人口规模未达到规划远期(2030年)的目标,只实现了16%;而五个二级城镇中,完成度最高的沙岗镇只完成了31%, 六个三级镇中江北农场人口规模完成度最高,达到了规划人口规模的90%,其次为三湖管理区,达到了规划人口规模的72%,第三名为六合垸管理区,达到了规划人口规模的69%。

    而全县12各乡镇中,从2009年至2015年人口增加的乡镇仅4个,其余乡镇人口均在减少。从这个趋势来看,小城镇的发展并没有按照规划意图推进,重点城镇人口增长速度缓慢,无法起到辐射周边一般城镇的作用。未来需要重新选择和确定发展潜力较大的重点城镇,通过城镇人口的引导提升重点城镇的规模,从而使其起到区域节点的作用。

    5、对外通道逐渐打通,县域交通即将形成体系
    从2016年以前来看,江陵并未有铁路和高速公路通车,对外交通主要依靠荆江一级公路,造成了江陵对外交通的能力较差,从任何一个方向来往都需要经过其他县市,不利于外来投资。而从2016年起,潜江至石首高速、江北高速相继开通,沙市至公安高速正在建设中,同时,蒙华铁路荆岳段也在建设中,短期内江陵缺乏对外通道的问题就会迎刃而解。

    同时,从现状县域交通来看,乡镇与中心城区以及乡镇之间缺乏快速通道,只有S103汉沙线、S219荆新县以及荆江一级公路三条快速通道,而各乡镇中也只有滩桥镇、江北农场、郝穴镇、熊河镇、普济镇、秦市乡等六个乡镇由省道及一级公路连接,其他乡镇只有县道连接,部分边远乡镇交通极其不便,严重影响了经济的发展。未来依托对外交通干线的连接线,可以迅速形成乡镇交通网络。

    6、乡镇配套设施滞后,投资动力不足
    从乡镇层面的基础设施建设来看,基本滞后于中心城区的建设。其中,乡镇层面还未形成成规模的污水处理能力,限制了乡镇自身的发展。因此,在未来的城市建设中,需要加强对乡镇层面的基础设施建设,以保证乡镇的发展需要。

    此外,从各乡镇的工农业产值情况来看,农业发展较为均衡,只有沙岗镇、熊河镇和秦市乡三个乡镇的农业产值占比超过10%,但是工业产值中的71.77%集中在郝穴镇,说明其他乡镇的工业发展较弱;而从财政收入和支出来看,郝穴镇的财政收入只占全县的24.62%,但是支出占全县的54.46%,说明政府财力较为集中在中心城区的建设上,对于乡镇的投入较少。

    四、中心城区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总结
    1、人口增长较为缓慢,农村人口流入有限
    中心城区的总人口在1999-2010年保持较快速的增长,但是在2011年以后人口增加的速度趋缓,且存在一定的波动性。人口没有长期持续的增加是中心城区未来发展的瓶颈。2016年全县户籍人口达到39.54万人,但是中心城区人口只有7.05万人,只占总人口的17.8%,人口的集中度较低。而全县常住人口只有33.11万人,说明将近6万多人处于人户分离状态,显然这些人口并没有流入中心城区,而是外市或外省。

    人口外流现象存在多方面的原因,首先是地方经济在发展过程中遇到了瓶颈,劳动力无法得到充分的就业,难以推动城区规模的扩大;第二,由于江陵经济缺乏新兴产业,使得高素质劳动人口难以发挥自己的所长;第三,传统的农业和工业产业存在的收入分配机制、单位效率低下等要素制约了人口向江陵中心城区的导入。但是,县域大量人口外流,同时,从城区人口增加速度缓慢来看,说明城区对周边乡镇的吸引力并没有规划设想的那么大,这与规划中中心城区形成增长核心的目标是背离的。

    2、城区建设用地扩展加速,但是部分用地建设滞后
    经过空间建设用地的梳理可以可以发现,2010年以后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的增速明显高于之前的水平。2017年江陵城区建设用地规模约为10.63平方公里,已经超过了本版总体规划确定的近期建设用地规模(8.8平方公里)。2017年建成区现状人均建设用地158m2/人,大幅超出规划指标(110 m2/人),建设用地的增长速度明显高于人口的增加。

    此外, 2017年,城市建设用地占规划总建设用地(规划至2030年)的54.43%。而在各类用地中,完成率最高的是居住用地和工业用地,分别是75.92%和62.74%,说明这两类用地的建设速度很快,而绿地和公共设施用地的完成率最低,分别为13.15%和44.09%,说明绿地和公共设施用地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

    3、城区结构开始成形,功能分区明显
    本版总体规划所提出的“西居东产,一廊、三区、六片”的城市空间结构,从目前的中心城区实施情况来看,“西居东产”格局已经基本形成,同时,沿江的绿化通廊也初具雏形,城市中三个主要片区也基本出现,但是各自的形成规模有所差别。可以说,城区的结构已经成形。

    4、产业园区建设重点转变,由“一区三园”调整为“两区一中心”
    本轮总体规划中对于产业用地的安排主要集中在城东工业园和老城工业园中,目前城东工业园的建设情况较好,即将满园,而老城工业园的工业入驻较少。江陵县在“十二五”期间,着力打造的产业园区格局是“一区三园”,即江陵经济技术开发区,下辖沿江产业园、城东工业园及煤电港化产业园。而江陵县在2017年伊始,就提出了建设“两区一中心”的产业布局,形成中部地区新型煤电煤化产业发展聚集区、两湖平原农旅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长江黄金水道与国家能源通道节点物流中心,这样就在中心城区的北部形成了连片的产业和物流片区,对中心城区的用地格局和发展方向都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后续需要重新研究中心城区的空间格局。

    5、部分公共服务设施配置不合理,后续需要增加
    从中心城区各个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来看,商业服务设施、教育设施较为集中的布局在老城中,对于新建的居住区域的覆盖不够;体育和文化设施则处于缺位的状态,远低于规划用地的建设要求;医疗设施的主要问题是社区层面医疗设施的不足。

    从目前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现状来看,还没有跟上城市发展的步伐,传统的设施都布局于老城中,无法全面覆盖到新建的区域。

    6、道路网络建设较快,港口建设滞后
    从中心城区道路网络建设情况来看,对外通道原来只有通过荆监一级公路进出,目前至江北高速的联络道已经修通,未来通过江北高速可以便捷的联通至潜石高速和沙公高速,全面改变江陵中心城区的对外交通格局。

    从内部道路网体系建设来看,主干路的完成度较高,支路网建设速度较慢,同时由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道路线位与总体规划的线位存在一些偏差,因此路网并未完全按照总体规划进行,但是不影响整体交通的建设。

    规划中的江陵港并未有实质性进展,现有的港口多为历史形成,仍有相当部分泊位为顺岸式和斜坡式,结构简陋,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水平低,吞吐量小。港口功能单一、装卸工艺落后,导致岸线资源未得到有效利用。

    同时,老城主要道路机非混杂较为严重,商业界面侵占路面的现象也较为突出,城区缺乏公共停车场地,导致了老城的交通问题较为严重。

    从未来城市建设的角度来看,老城的交通问题主要靠交通政策的管制来改善,而不需要进行大规模的路网改造;而新城的交通则需要在主干路网确定后加强对支路网络的建设,尽量避免大地块、高强度的开发形式,以减少交通对周边区域的压力。

    五、结论及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章城乡规划的修改,第四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组织编制机关方可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修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

    (一)上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城乡规划发生变更,提出修改规划的要求;
    (二)行政区域规划调整确需修改规划的;
    (三)因国务院批准重大建设工程确需修改规划的;
    (四)经评估确需修改规划的;
    (五)城乡规划的审批机关认为应当修改规划的其他情形。

    从江陵的实际情况来看,原则上符合《城乡规划法》确定的“上位上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城乡规划发生变更”、“行政区划调整确需修改规划的”、“因国务院批准重大建设工程确需修改规划”和“ 经评估确需修改规划”的四项基本标准。为适应国家宏观政策和上位规划的要求、适应城市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势态、实现城市内涵提升的目标、满足新环境下城市科学合理发展的实际需要、促进城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江陵县迫切需要更具长远指导意义的城乡规划,以调控和引导城乡发展。

    本次评估建议启动江陵县城乡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年限建议为2018-2035年。(来源:江陵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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