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1日,章新华等工人来我局投诉于2016年至2017年4月在白马寺镇长河村工地护坡工程中,被拖欠其工资230740元,要求尽快解决。我局迅速和项目主管单位水利局协调,水利局积极配合,迅速组织资金,按照程序发放,且要求优先发放工人工资。
9月12日,工人再次来我局反映工程款已拨付,但未兑现工资。经查,长河村工地总工程款是89.7万元,前期已结算了57万元,而其中有20万元是明确用来发放农民工工资的专项资金,被包工头挪用,支付了材料款,包工头现以未结清款项为由不支付农民工工资。我局迅速和项目主管单位水利局协调,联系项目负责人和包工头来协商解决此事。经过多方的沟通和协调,宣传相关政策,责成该项目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
目前,包工头和项目负责人一起把挪用资金追回,优先发放给了章新华等三十几名工人230740元工资,至此,在多方共同努力下,此投诉欠薪案件圆满解决。(江陵县人社局 张剑锋 刘志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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