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速冻食品、糕点、蜂产品、饮料、餐饮具等7类食品4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7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餐饮具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糕点3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饮料4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食用油及其制品2批次、速冻食品2批次、蜂产品3批次、食用农产品25批次,均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江陵县郝穴镇荆洪路王春梅使用的标称为江陵县洁康餐具消毒保洁服务部生产的组合套装消毒餐具,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武汉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江陵县白马寺镇桂花台26号江陵县桂源纯净水厂生产的桂花香泉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超标。检验机构为武汉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江陵县沙岗镇沙东路江陵县熊中华西饼屋自制的烤面包,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1计﹚检出值214mg/kg,标准规定为≦100mg/kg。检验机构为武汉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江陵县食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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