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21-10-13 1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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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社会养老保险资金的管理与监督,严格执行中、省关于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资格审核制度,确保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安全,现将2017年度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证对象
由县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发放养老保险待遇的机关事业、企业参保的离退休人员(含退职、超龄人员、灵活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人员和城乡居民参保的退休人员。
二、认证时间
2017年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集中认证时间从2017年8月1日开始,到9月30日结束。
三、认证方式
(一)居住在县城区的离退休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郝穴镇人社服务中心、沿江社区、西湖社区以及江城社区进行认证。
(二)居住在各乡镇、管理区的离退休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当地人社服务中心、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进行认证。
(三)长期居住异地的离退休人员可采用手机APP进行认证:请关注江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微信号:JLRS12333)。
(四)县域内因病住院、年老孤寡、瘫痪、残疾等行动不便,不能通过以上方式进行资格认证的离退休人员,可向常住地人社中心、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申请上门进行资格认证服务。
四、工作要求
(一)做好宣传工作。各乡镇、管理区要将认证通知分发至所辖村(社区)予以张贴宣传,也可通过村村通广播进行宣传,让应认证对象知晓率达到100%,以便能够让每一位认证对象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认证。
(二)做好服务工作。各认证点要指定专人负责,安排好认证场所和认证时间,避免因集中认证导致拥挤混乱。对前来办理的对象要热情接待、认真核查、及时高效办理,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三)做好待遇停发工作。对在规定期限内未进行认证的对象,各认证点要电话联系或者以其他通讯方式催办认证手续。逾期未办理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我局将从2017年10月起暂停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待其按照规定补办认证后再恢复发放,并从停发之月起补发其养老保险待遇。
(来源:江陵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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