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21-10-13 1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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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405 天 [LV.9]大名鼎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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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16日9时许,江陵县三湖派出所接江陵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指令称:在三湖农场发展大道粤盛公司有人闹事。接警后,三湖派出所所长阳树带领民警、辅警立即赶往现场,现场发现粤盛服装厂有限公司办公楼楼顶有一名男子欲轻生跳楼,后经了解现场情况系肖某某(男,50岁,六合院人)、顿某某(男,38岁,江陵县白马寺镇人)、齐某某(男,43岁,郝穴人)等人因债务问题与粤盛公司方发生矛盾纠纷,刚开始顿某某拿着铁锤将该公司配电室的门砸开并强行关闭电源,期间齐某某帮着顿某某扰乱单位秩序,最后民警到达现场时看见肖某某跑至该公司楼顶欲跳楼,肖某某看见民警强行将顿某某、齐某某带至派出所后自行下楼并被公安机关带至派出所。
鉴于顿某某恶意讨薪行为严重扰乱单位秩序,已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三湖派出所依法对顿某某、肖某某、齐某某进行了口头传唤。经询问,顿某某、肖某某、齐某某对扰乱单位秩序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违法行为人肖某某、齐某某被处于口头警告;违法行为人顿某某因扰乱单位秩序已被依法行政拘留。(江陵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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