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奋斗 2016-9-28 1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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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江陵交警 于 2016-11-8 12:04 编辑
近日,交管大队三中队依法履职,办理了一起醉驾案件。
2016年6月12日,张某某(男,36岁,湖北省江陵县沙岗镇洗马村十一组人)酒后驾驶鄂D****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湖北省江陵县沙岗镇沙岗村五组路段与对向行驶的田某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张某某、田某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在现场勘察的过程中发现张某某有酒后驾驶嫌疑,将双方驾驶人员送到医院后抽取静脉血液样本,经荆州楚信盛元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张某某血液中检出乙醇含量为114.83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三中队报请上级机关批准,迅速对张某某以涉嫌危险驾驶进行立案侦查,经证据收集,询问证人,讯问嫌疑人,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2016年11月7日,三中队依法对醉酒驾驶人张大和办理取保候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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