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关于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公示
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
一是职务经费控制不严、超预算执行情况严重。
二是车辆运行费偏高、车辆维修支出极不规范。
三是部分费用支出存疑。
二、核查的具体情况
1.第一个问题经核实为:
省巡视组核定职务消费预算包括按人员核定年公用经费5000元、按车辆核实公务用车经费50000元,账务处理将机关事务管理局与接待办公室两个机构职能合并,未对接待办经费剥离单独结算。我县接待经费实行专项总额预算控制,未分解到各领导层或各职能办,导致领导名下职务消费总额居高。
2.第二个问题经核实为:
车辆维修支出有据可查,但相关票据确有不规范之处。主要是审核人员责任意识不强,未严格履行审核职责。在经费审核过程中,对应该附开支明细和相关附件的,审核人员没有及时指出要求,导致开支明细和相关附件丢失,财务支出用处不明,相关审核人员未能严格履行审核职责。
3.第三个问题经核实为:
通过认真对照问题清单核查财务报销凭证,对每一笔支出存疑的开支,通过与经办人、证明人、财务负责人、审批负责人等责任主体的沟通核实,弄清楚每一笔开支的具体情况,主要是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对于财务报销的手续及要求,未能按制度落实到位,导致报销人员在报销过程中,对单据和明细的粘贴随意性较大,对于没有明细的情况,没有及时补齐。
三、整改落
(一)针对巡视整改过程中暴露出的工作问题,为更好规范今后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修订了《江陵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制定并出台了《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严格落实,突出流程管理,加强责任意识,重点在强化财务票据审核及规范化管理上下功夫,通过制度约束进一步规范工作纪律,不断提高机关事务管理和服务水平。
(二)对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进行组织处理。
欢迎社会各界对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巡视整改工作进行监督,电话:0716-4732151 江陵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6年8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