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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资讯] 荆州市纪委通报6起“为官不为”典型案例查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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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8-8 16: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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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荆州市6起“为官不为”典型案例
    查处情况的通报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督促政府部门履职尽责、开展大数据监督检查工作为契机,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了一批党员干部履职不力、作风不实、为政不廉等“为官不为”突出问题,在全市营造了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现将其中6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荆州市城乡规划局荆州分局原党支部书记、局长蔡兆福在违法建设行为处理中不认真履行职责案。

      蔡兆福担任荆州市城乡规划局荆州分局党支部书记、局长期间,在处理荆州市公安局荆州区分局东城派出所违法建设行为时严重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被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016年5月19日,荆州市城乡规划局给予蔡兆福行政撤职处分,由正科级降为办事员;2016年6月20日,荆州区纪委给予蔡兆福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二、监利县白螺镇财管所所长沈金辉对辖区粮补资金申报审核监督不力、把关不严案。

      在2016年全市运用大数据开展惠民政策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沈金辉在担任白螺镇财管所所长期间,2013年至2015年白螺镇下辖高黄村、雷刘村、阳光村、红旗村、王李村等五个村违规套取粮补资金46027.36元,沈金辉对此负监督不力把关不严责任。2016年5月4日,白螺镇纪委给予沈金辉党内警告处分。

      三、沙市区城管局违规安排干部外出培训、监管不力案。

      2015年10月,沙市区城管局在培训主办单位报名截止后,仍安排该局市容环卫科负责人李兰、科员胡安荣赴苏州参加培训;同时,监管不力,对派出培训学习人员的出行方式没有作严格要求,导致发生了干部借外出培训学习之机旅游问题和违规报销交通费用问题。2016年4月28日,沙市区纪委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该局副局长赵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沙市区城管局分别给予直接责任人李兰行政记过处分、胡安荣行政警告处分。

      四、江陵县扶贫办在雨露计划实施中审核把关不严案。

      2013年,江陵县在雨露计划实施过程中,县扶贫办未认真履行职责,没有对雨露计划申请对象资格严格把关,也没有按政策要求将雨露计划申请对象与“建档立卡”数据进行比对核实,导致183名不符合条件的县技工学校学员纳入雨露计划,违规发放资金18.3万元,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2016年4月27日,江陵县纪委分别给予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时任县扶贫办主任王东、扶贫办副主任吴铁铮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雨露计划具体实施者、时任县民政局(扶贫办)扶贫开发科科长李亚俊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县监察局给予其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五、公安县非税收入管理局违规发放财政票据案。

      2004年2月至2014年12月,公安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原县预算外资金管理局)在办理行政事业单位票据领购过程中,未严格按照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对需提供的相关依据审核把关不严,导致违规向社会中介机构“湖北省地方建设材料质量监督检验站”(2006年10月更名为“湖北省水泥基材料质量监督检验站”)发放财政票据供其使用。2016年1月13日,公安县监察局给予负主要领导责任、违规签批同意提供财政票据的时任县财政局局长李方科行政警告处分;公安县财政局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副局长陈鹏行政警告处分。

      六、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规划分局在电力铁塔迁移工程推进中履职不力、慢作为案。

      2016年3月21日,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召开专题会议,对该区上海大道、深圳大道及曙光路道路中间的4座电力铁塔迁移工程施工进行了安排,明确由区经发局牵头负责工程实施,3个月内完成施工。由于牵头单位和相关配合部门领导不重视、工作安排不细致、工作督促不力,具体负责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协调推动不力、工作不落实,致使工程推进严重延期。截止6月27日,电力铁塔迁移项目未完成,青苗补偿未到位,基塔建设未动工。2016年7月6日,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责令区经发局局长彭同国作出书面检查,并在开发区干部大会上作检讨;分别给予区规划分局局长李家新、审批科科长邓伟诫勉谈话处理。同时,区监察局给予区经发局经济运行科副科长万建红行政警告处分。

      以上通报的6起“为官不为”典型案例,直接反映出部分党员干部宗旨观念不强、责任意识缺乏、法纪观念薄弱、政策执行不力,如不及时刹住这股歪风,将对群众利益、党的事业、党员干部形象和政府公信力产生严重不良影响。

      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对“为官不为”问题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做到真抓真管真担当,按照抓机关带基层、管行业管行风的工作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地生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做到真严真查真问责,对“四类先生”、“三不干部”出重拳、下猛药,铁面执纪、严肃问责,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用问责追责的利器督促政府部门履职尽责。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做到真懂真信真明白,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用廉政勤政的作风、履职尽责的实效取信于民,为荆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中共荆州市纪委
      荆州市监察局
      2016年8月5日
    (来源:无线荆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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