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小秦考出C1驾照不久,还在实习期。只因驾驶了摩托车,他的C1驾照要重新考了。
2月19日晚,小秦与朋友一起吃完饭后,开了一辆轻便摩托车兜风。可能是对轻便摩托车的性能不太熟悉,刚开出不久,就在鄞州区横溪镇孔家潭村出了事故。摩托车与电动自行车撞了个正着,他的左手也因此骨折。
民警赶到现场后,要求小秦出示驾驶证。小秦递过驾驶证,民警一看,这是本C1驾驶证,只允许驾驶小型汽车,小秦驾驶摩托车的行为属于“准驾不符”违法行为。而且,因为小秦考出驾照时间不长,还在实习期,他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要被注销。也就是说,小秦要想开车,必须重新考驾照了。
据民警介绍,按照《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准驾不符”(即,驾驶车辆与驾驶证规定的准驾车型不符)要给予罚款200元,一次记满12分的处罚。同时,在实习期内一次记满12分的,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九条规定,将注销驾驶人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实习期内因为“准驾不符”注销驾驶证的并不少。而且,按规定,持A照、B照的驾驶人,若在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会延长一年。如果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将被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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