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启用电子警察设备的公告
广大机动车驾驶员: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行车秩序,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促进市民文明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江陵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于2016年6月1日正式启用城区电子警察设备,现公告如下:
一、电子警察设备安装地点
1、荆江路与楚江大道交叉路口
2、荆江路与江陵大道交叉路口
3、荆江路与中兴路交叉路口
4、楚江大道与周马线交叉路口
5、楚江大道与江陵大道交叉路口
6、楚江大道 与荆河路交叉路口
7、仙鹤路与中兴路交叉路口
8、仙鹤路与江陵大道交叉路口
二、电子警察设备主要用途
1、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
2、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3、机动车逆向行驶
4、机动车违反禁令标示
5、驾乘机动车不系安全带
6、驾驶机动车接打电话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和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注意行车安全,珍爱生命、平安出行。
江陵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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