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21-10-13 1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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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陵县人民检察院邀请公安机关、双方当事人亲属,到该院对犯罪嫌疑人袁某交通肇事致人死亡一案拟作不捕处理召开公开审查会。
2016年3月4日下午,袁某驾驶车辆回家途中,撞倒路边行人陈某。事故发生后,袁某下车抱住被害人,让周围群众拨打“110”、“120”,被害人陈某送至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该院受理此案后了解到,侦查期间袁某主动供述犯罪事实有悔罪表现,真诚向被害人亲属赔礼道歉,达成赔偿协议,取得被害人亲属的谅解,遂依据相关法律政策拟对犯罪嫌疑人作不捕处理。为充分保障被害人、犯罪嫌疑人以及刑事侦查机关等在审查逮捕阶段依法享有的知情权,让检察机关司法程序更加阳光透明,助推规范司法,该院决定对该案进行公开审查。
对袁某到底执不行执行逮捕?江陵县人民检察院决定组织公开审查,于是向公安侦查人员、受害人家属、犯罪嫌疑人亲属等相关人员发出邀请。
会上,该案公安侦查人员首先介绍了袁某交通肇事一案的案情和提请批捕理由,该院承办检察官从二个方面分析本案有无社会危险性:一是犯罪嫌疑人袁某有悔罪表现,案发后其家人能够积极主动赔偿被害人取得谅解;二是袁某一贯表现较好,无相关违法犯罪记录。随后,与会公安干警、被害人亲属等各自发表了意见, 均认为袁某不具有法定的社会危险性,一致同意该院对此案拟作不捕处理。
经过综合听取各方意见,县检察院当日以无社会危险性没有逮捕必要,对犯罪嫌疑人袁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江检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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