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江陵县消委 联合发布第四期消费警示:“五一”小长假消费提醒 “五一”小长假即将到来,将迎来一个新的旅游、购物的消费高峰。江陵县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江陵县消委结合以往节假日期间投诉综合分析,特联合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科学消费的同时,要理性对待打折促销特价商品,饮食要注意安全,外出旅游时要时刻注意人身、财物安全。 一、出行方面。首先,消费者出外旅游应选择证照齐全、资质良好、信誉度高的正规旅行社,事先要对比三家。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的旅行社、导游的广告和游说,谨防超低价的旅游陷阱。 其次,必须与旅行社签订规范的旅游合同,明确规定行程安排、食宿标准等具体内容,并规定违约赔偿标准。对于旅游合同中的霸王条款敢于说“不”。不要轻信导游过分“热情的服务”。旅游过程中购物要特别当心,尤其是对于贵重物品,如果无法确定其真伪、品质,或不清楚其价值,建议不要购买。 二、用餐方面。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第一位的。在外出就餐时,首先应选择证照齐全、诚信度高、干净卫生的餐饮场所进餐,尽量选择应季食品,慎食生冷食物,切勿“尝了美味,伤了身体”。 其次,在消费过程中要慎防不良商家的欺诈陷阱。对可能出现的短斤少两、以次充好等欺诈手段应多一点警惕,特别是在结账时,要核对账单与实际消费是否相符。由于节日期间外出用餐人员较多,消费者在就餐时应注意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防止被盗、丢失或遗漏。 三、购物方面。首先,要注意食品安全。选购食品,除了应认清厂名、厂址等标识外,还要认准安全认证标志。同时应注意食品标注的生产日期、注意事项等,防止购买过期和劣质食品。 其次,理性消费,远离促销陷阱。消费者要理性对待经营者的各类促销、优惠活动,一定要细读认清活动条件;并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购买商品,避免在促销、优惠的诱惑下买回很多不需要的商品。最后,在选购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一定要索取并保存好发票及其他消费凭证。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消费凭证上应注明商品或服务项目、名称价格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