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21-10-13 1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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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何核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标准(上、下限)?
以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总额为基数,单位、个人各6%—12%的比例计算月缴存额。职工缴存基数实行限高保低政策,最高为上年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为荆州市市辖区内上一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2.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户需要符合什么条件?办理要件有哪些?停缴后如何提取?
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缴存开户应符合以下条件:有真实的收入来源,个人信用良好,自愿遵守本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办理要件为个人身份证原件。灵活就业人员申请终止缴存的,无公积金贷款的,除法律规定不能提取的情形外,可一次性销户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
3.办理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业务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商品房:登记备案有效期两年内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首付款不低于20%的增值税发票(支持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首付款)。二手房:房屋交易有效期两年内的交易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书》、契税发票;
(2)职工本人身份证、结婚证、银行卡原件(提取配偶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银行卡原件);
(3)购买异地住房,还需提供付款转账凭证或盖章的银行流水,提取人或配偶、子女购房所在地户籍证明或工作证明,以及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等关系证明。(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购房金额)
4.办理租房提取公积金业务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工作所在地无房登记信息证明;
(2)职工本人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银行卡原件。
无房职工提取公积金支付租房租金的,应在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后申请办理。时间为每一自然年一次。(手机公积金APP可办)
5.缴存职工在离职后该如何提取公积金?
(1)荆州市户口缴存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公积金账户封存或停缴满两年或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公积金账户封存,提供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原件即可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
(2)户口迁出荆州市的缴存职工,公积金账户已封存,提供本人身份证、银行卡、离职证明即可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
6.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哪些条件?
职工本人、配偶或子女因患重大疾病且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缴存职工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重大疾病病种包括: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九种重病、大病。
7.购买自住住房如何办理公积金个人贷款?
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房的需提供签订一年内经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销售不动产增值税普通发票或《不动产权证书》。购买二手房的需提供房屋交易有效期一年内的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书》和缴交契税发票。还需提供夫妻双方征信报告、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缴存地和购房地住房登记信息证明,指定贷款发放银行开立的银行卡原件。
8.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是多少?
职工夫妻中仅一方正常缴存公积金的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职工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公积金的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为70万元(灵活就业人员贷款额度单边最高40万元,双边最高60万元)。2022年1月1日以后通过“招硕引博”计划引进的人员,博士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达现行贷款最高额度的1.5倍,硕士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达现行贷款最高额度的1.2倍。生育政策内二孩及以上的家庭购买首套房,贷款额度最高可达到现行最高额度的1.5倍。另加大对部分提供公共服务群体的公积金政策支持力度,将在职教师,医务人员,警察、消防救援人员以及现役军人的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实际可贷金额上调20%(不超过现有政策规定最高贷款额度的1.2倍,即单职工贷款最高不超过50*1.2=60万元,双职工贷款最高不超过70*1.2=84万元)。
9.异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在荆州使用吗?
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荆州市行政区划内购买自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不受户籍及缴存地限制,且享受本市缴存职工同等贷款政策。
10.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调整后,已经发放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会同步调整吗?
会下调,已经发放的存量贷款于次年1月1日自动调整为新利率。当前的利率标准:
首套:五年期(含)2.35%,五年以上2.85%。
二套:五年期(含)2.775%,五年以上3.325%。
11.等额本金偿还法和等额本息偿还法有什么区别?
在相同的贷款金额和年限下,等额本金偿还法的有利之处在于需要偿还的利息总额比等额本息偿还法少,不利之处是购房前期月还款额比较高,个人负担较重;等额本息偿还法的有利之处是各时段借款人负担金额比较均匀,购房前期个人负担较轻,不利之处是需要偿还的利息总额比等额本金偿还法多。
12.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认贷”标准
一方面,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认房不认贷”,缴存人在荆州市行政区划内购买自住住房申请贷款时,所购房屋为缴存人家庭(包括缴存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在荆州市行政区划内两套以下(含两套),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贷款次数限制,禁止向购买第三套住房家庭发放贷款。一方面,在原“认房不认贷”政策上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认贷”标准,缴存人家庭从未申请过公积金贷款,可以享受一次公积金首套房贷款政策。
13.“代际互助”政策是怎样的?
缴存人在湖北省行政区划内购买自住房,可实行父母子女之间互取互贷互还政策,提取总额+贷款总额不超过购房款总额。
14.手机公积金app上目前能在线办理哪些业务?
(1)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
(2)偿还商业贷款本息提取;
(3)租住自住住房提取;
(4)提前离退休提取;
(5)正常离休退休提取;
(6)按月提取还款签约;
(7)提前还款;
(8)还款账号变更;
(9)征信授权申请。
15.“商转公”贷款政策有哪些变化?
商业贷款申请“商转公”的,不再受申请人或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户时间限制以及缴存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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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陵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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