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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小摊贩管理看似政策执行问题,实际上和民生紧密相连。要践行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改革现行小摊贩管理制度,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理念强化。民生权高于市容权、秩序权,管理要避免简单化、粗暴化,强调人性化、科学化。相信群众的创造性、自律性和能动性。
二是制度保障。理顺管理机制,提供法律依据,解决小摊贩的非法化问题。引入多方协作、共同管理的原则,建立网格化的多级管理体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框架。引导建立小摊贩管理自治组织。
三是配套措施。将城市区域划分为“严管地段、控制地段、规范地段”三个类别,实施分类管理。可以结合当地特点大力发展夜市、跳蚤市场和创意作品市场等。设摊选址应科学化和规范化,遵循便民、利民、不扰民、对市容影响较小兼顾的原则。流程上采取规划公示和多方听证结合的方式。管理主体多元化,核心管理主体是城管、街道办以及居民委员会。辅助管理主体是小摊贩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居民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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