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21-10-13 1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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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405 天 [LV.9]大名鼎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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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江陵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县公安局新闻中心文职人员1名,主要从事公安新闻宣传工作。文职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
二、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坚定,热爱公安文秘工作,积极进取,遵纪守法,为人诚实,作风坚定,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没有参加过任何非法组织。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1月1日以后出生),性别不限;特别优秀可适当放宽年龄。
3.具有大专或大专以上学历。
4.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懂计算机基本操作(会电脑打字、会文件编辑),会微信、微博等新媒体运用。有从事写作、文秘、新闻工作两年以上者优先。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无色盲、听觉障碍,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隐性病史。
三、招聘方式
符合条件的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相关专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3张,以及从事文秘、新闻工作经历的证明,于11月18日前到县公安局政工室(江陵县江陵大道129号)报名。经面试、体检、政审合格后择优录取。
四、其他事项
1.体检费用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2.报名者提交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和照片不予退还。
3.应聘人员被聘用后,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鉴定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表现优秀的第二年可续签合同。其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江陵县公安局政工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16-4739560
江陵县公安局
2015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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