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 荆州市教育局发布 《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加分优录工作的通知》 《通知》发布了 中考加分优录基本条件和政策 以及基本程序和要求 一起来看看吧 ↓↓↓
加分优录基本条件和政策
《通知》显示,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因公牺牲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归侨(华侨)子女等情形可加分录取。符合加分录取条件的考生可以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加相应分值,参加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项目,只取加分分值最高一项。符合优先录取的考生可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申请与公示
符合加分优录条件的考生在荆州市教育局官网上下载《荆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加分录取项目登记表》或《荆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项目登记表》进行填写,提交相关部门审核签字盖章后,于5月25日前将登记表交考生所在学校,同时上交相关证明材料。
加分优录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后,学校于6月1日前将相关材料报县(市、区)中考办审核。各县(市、区)中考办于6月9日前将本考区加分优录学生名单通过教育局官方网站、微信或当地媒体进行公示。
来源:荆州市教育局、荆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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