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沙市区人民检察院对荆州市海事局沙市海事处副处长黄良普、荆州大桥大队大队长金涛、监督员张军以涉嫌滥用职权罪立案侦查。
2014年10月23日21时许,“湘长沙机0366”自卸船超载运输砂石料,由荆州李埠深水港码头下行驶往盐卡银河砂石场途中,在长江中游太平口水道73号过河标对开8-9号白浮主航道外倾覆自沉,造成船上3人落水死亡的重大责任事故。
经查,2014年5月至10月,荆州市海事局沙市海事处副处长黄良普、荆州大桥大队大队长金涛、监督员张军在执法监管过程中,明知该船不适合航行且违反禁止离港的处罚规定,仍放任该船继续在长江上营运作业,致使船舶逃避监管,造成严重后果。黄良普、金涛、张军的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之规定,涉嫌滥用职权罪。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沙市区法院供稿)编辑:许文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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