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微信扫码登录

查看: 1001|回复: 0

[今日焦点] 不动产新证荆州诞生 关于不动产登记6大问题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1-10-13 16:10
  • 签到天数: 405 天

    [LV.9]大名鼎鼎

    1万

    主题

    2万

    帖子

    6万

    社区币

    小编

    Rank: 8Rank: 8

    积分
    234970
    发表于 2015-4-2 10:17: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不动产登记条例3月1日正式实施。4月1日,全省第一份不动产新证在荆州诞生。围绕这件事,一系列原生衍生的不动产登记话题再难回避。

      设“使用期限”“房主”变为“房客”?
      不动产权证书上的“使用期限”指的是土地使用权的使用期限,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的使用期限,而不是指房屋所有权的期限。
      根据土地管理相关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因土地用途不同而不同,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等。
      在证书上设置“使用期限”,能够让权利人清楚了解土地使用权的起止日期,便于保障转让、抵押等交易安全;也能够方便权利人在权利到期时及时办理续期,保障合法权利。

      新证颁发荆州房主都要办新证?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全面实施,有一个过程。不动产登记实行属地登记的原则,具体的不动产登记工作主要在市县,职责和机构整合完成是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前提条件。
      国家要求,启用新的登记簿和新版证书原则是“成熟一个,启用一个”。只有已完成职责和机构整合、具备了启用新的登记簿和新版证书条件的地方,才能停止发放旧版证书,颁发新版证书;没有完成职责和机构整合的地方,继续按照原有职责发放各类旧版的权属证书,保证登记工作平稳运行、保持登记业务持续不断,做到不影响日常登记、不增加群众负担。随着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和机构建设的进一步加快,各地将陆续开始启用新的登记簿和新版证书,力争到2015年年底前,全国全面颁发新版证书。
      国土资源部近期统计的进展情况显示,目前全国已有26个省市区、30多个市(州)、70多个县(市、区)完成了职责和机构整合工作,基本具备了启用新的登记簿和颁发新版证书条件。

      旧版权属证书何时停用、退出?
      启用新版不动产权属证书(证明)的原则是“新开旧停”。也就是说,新版权属证书(证明)一开始发放,旧版权属证书就停止发放。《条例》实施前分散在各部门登记时,依法颁发的各类旧版权属证书继续有效。
      新版证书和旧版证书以及新的登记薄和旧的登记薄将在一段时间内并行使用。
      对于以前依法颁发的旧版权属证书,坚持“不变不换”和方便企业、群众的原则。也就是说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等到依法办理变更、转移等登记时,再更换为新版的不动产登记簿证。各地不得强制要求当事人更换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不得增加企业和群众负担。
      启用新的登记簿和证书不会给权利人带来不便。而且,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后,企业和群众等权利人不用再分别跑几个部门进行不动产登记,最大程度地方便企业和群众。

      不动产登记后会马上征税?
      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后,有多套房产的业主,主要担心国家马上开征房产税,怕多交税,想急于处理手中的房产。
      不动产统一登记和征收房产税是当前两项重大改革任务,都关系千家万户,涉及群众切身利益,被社会广泛关注。不动产统一登记虽然是不动产(房产)税收的技术基础,但税收问题只能根据税法有关要求,依税收法定原则,由国家依法决定。房产税的开征时点主要取决于立法进程,而与《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实施基本无关。没有不动产统一登记,房产税照样可以运转。因此,是否开征房产税、何时开征,与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没有必然联系。

      不动产登记后,房价会降吗?
      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核心功能和目的,在于更加有效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降低行政成本,提高政府工作效率,方便企业和群众,不是为了降房价和反腐败。
      有一些人认为,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将对房地产市场产生巨大影响,同时,也必将成为反腐利器,让房叔房姐无处遁形。
      不动产统一登记与降房价、反腐没有直接的关系,决定房价的主要因素主要是市场供求状况,而不是登不登记,它对整个市场的供求没有太大的影响。通过不动产登记可以摸清住房的家底,更有利于调控政策的准确性。

      不动产登记信息可以随时查询?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因此,不是任何人都可以随便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也就是说,只有权利人和利害相关人才能够查询信息;相关部门,如司法部门需要查询权利人的不动产时是可以查询的,但必须提供查询目的和查询的证件,不得将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资料用于其他目的。登记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规定泄露登记资料以及查询的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泄露查询资料的,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记者王子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