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21-10-13 1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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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江陵县教育局关于印发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江教办【2022】19号)精神,确保我园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规范进行,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区域招生、就近入学、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坚持审核招生、超额摇号、报批准入注册原则。
二、招生内容
(一)招生区域
中兴路以北、内荆河以西、龙渊路以南闭合区域范围。
(二)招生计划
开设小班4个,100人;中班4个,120人;大班4个,140人;共计360人。
(三)招生对象
小班: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三至四岁的适龄幼儿。
中班: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四至五岁的适龄幼儿。
大班: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五至六岁的适龄幼儿。
(四)招生条件
第一类:区域内郝穴镇户籍子女类。
须提供监护人和幼儿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不动产证(房产证)。(附件2、3、4)
第二类:区域内非郝穴镇户籍子女类。
(1)区域内固定居民子女。
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不动产证(房产证)及实际居住佐证材料(12个月以上的水、电、气缴费单据)。不能提供不动产证(房产证)而实际属于固定居民的(小产权房),家长须提供详细家庭住址,房屋图片(门牌号、房屋整体图片)、房屋和宅基地买卖合同、12个月以上水、电、气缴费单据、三人以上邻居签字的证明。(附件2、3、4)
(2)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子女。
须提供组织、人事部门的调令或入职文件原件、单位证明、户口本原件及稳定的居住场所证明。(附件2、3、5)
(3)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须提供户口簿原件;父母任何一方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及最近12个月工资银行发放记录明细、单位为职工缴交社保的明细、企业法人签字(并盖章)的证明原件,职工及其子女稳定的居住场所证明,须提供佐证材料。(详细家庭住址,房屋图片(门牌号、房屋整体图片)、房屋租赁合同及租金缴费税务发票、三人以上邻居签字的证明)。(附件2、3、6)
(4)城区商业经营户子女。
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经营场所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及租金缴费税务发票,连续12个月水、电缴费单据、进出货台帐、交税凭据、稳定的居住场所照片(门牌号、门面整体、街道整体)等佐证材料。(附件2、3、7)
(5)拆迁户子女。
须提供正式拆迁合同、县(乡、镇)拆迁办证明、城区安置房证明及户口簿原件,暂时租房必须提供租赁合同及租金缴费税务发票。(附件2、3、8)
3.健康:新生体检合格证明和预防接种合格证。
4.交通:由家长自行负责接送,不提供校车。
三、招生程序
(一)咨询和资料准备。
咨询时间:(6月20日——6月24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资料准备:家长扫码并关注江陵教育微信公众号(附件1),下载并填报相关面审材料。
(二)现场资格审核。
家长携带填报好的新生报名信息登记表和相关材料原件,带领幼儿到幼儿园进行资格审核。
审核时间:6月26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三)入户核查。(6月28--30日)
幼儿园安排专人入户实地核查。
(四)摇号公示。(7月4日)
如果初审合格人数大于学位数,采取公开摇号方式确定入园名单并进行公示。(聘请县实验幼儿园教师、家长代表全程监督执行。)
(五)审核报批。(7月5日)
幼儿园将摇号公示名单报教育局基教股,待审核决定入园名单。
(六)通知注册。
审核通过后,请家长于规定时间到幼儿园领取《入园通知书》,凭《通知书》在指定时间报名注册。(领取《入园通知书》的时间另行通知)
四、招生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13886585922
2022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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