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21-10-13 1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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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法理不容,人社、公安联合追讨
2022年1月24日江陵县三湖派出所内16名农民工高兴的拿到了被拖欠的工资,他们激动的对现场发放工资的工作人员说:“被拖欠了一年多的工资,今天全部领到了,太感谢你们了!”
2021年6月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邓某等16名工人投诉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拖欠工资共计60445元,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依法立案调查,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赵某没有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且已离开工作场所,经多次与其电话联系无果,随后,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以涉嫌逃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此案移送至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时至2022年1月公安机关终将赵某抓获,其亲属于1月21日筹措资金,兑现全部拖欠的工资。随即,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通知所有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于1月24日到江陵县三湖派出所内现场发放领取。
2021年全年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共调解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35起,结案35起,涉及劳动者100人,补发工资118.49万元。接待来访275批次,涉及劳动者778人;接听来电咨询投诉215次;核实处理人社部移交欠薪线索41条。
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任务艰巨,需要各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对查实的违法行为,加大违法惩戒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对可能涉及恶意欠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实施信用惩戒,对欠薪违法行为符合“黑名单”条件的,依据《办法》等规定,做到应列尽列,予以曝光,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失信联合惩戒,使欠薪违法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来源:江陵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邓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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