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赵爽)“师傅,这些渔具都是不允许使用的,您一定记牢,一旦使用了这些渔具可能要涉嫌犯罪了。”三义寺汽渡码头,长航石首派出所的民警正在对辖区群众开展禁用渔具宣传。
2021年11月3日,根据农业农村部新发布的《农业农村部关于发布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的通告》,长航石首派出所到辖区开展禁用渔具宣传活动。民警在公共场所醒目处张贴禁用渔具宣传海报,在张贴海报的过程中,不时有群众驻足观看,询问道:“现在是不是钓鱼也不能钓了?”、“现在哪些渔具不能使用了?”。
面对群众的疑问,民警一一按政策解答,同时耐心讲解禁渔相关政策及法规,提醒在长江边游玩的群众注意自身安全。同时,民警也向在场群众发出倡议:希望他们积极参与到“禁渔”行动中来,一旦发现非法捕捞行为,可拿起手机拍照取证,电话或者通过长江公安110APP举报。
长航石首派出所民警提醒广大市民:违反保护水产品资源法规,在禁渔期、禁渔区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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