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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新闻] 江陵县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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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0-13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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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1-6-25 10:27: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微信图片_20210625102103.jpg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各学段(幼儿园)招生工作,全面提高招生工作质量和工作水平,巩固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改革成果,保证全县招生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方案,请遵照执行。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落实省定义务教育划片招生政策,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集团化办学步伐,探索实施城区比邻乡镇郝穴镇、熊河镇联合办学机制;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招生行为,坚决杜绝起始年级大班额,切实化解城区学校大班额现象,逐步化解幼儿园招生竞争矛盾;进一步抓严抓细招生工作,严格把关关键环节,逐步形式全县招生工作新模式;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全面提高招生工作社会满意度,促进江陵教育健康发展。

    二、招生办法

    (一)幼儿园招生

    1.以各乡(镇、管理区)行政区划为单位,按划片招生、幼儿就近入园的原则组织适龄幼儿入园,各教育总支负责制定本辖区内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于7月5日前报基础教育股备案;教育总支负责规范辖区内幼儿园招生秩序,负责协调乡(镇、管理区)之间比邻区域招生矛盾,严禁跨区域招生。

    2.所有幼儿园7月10日前完成新生报名注册工作,将新生花名册报教育总支和基教股备案。

    3.严格执行3—6周岁幼儿入园学前教育政策,严格执行学前教育编班相关规定。

    4.县实验幼儿园秋季招生开设4个小班。具体招生方案由县实验幼儿园制定后报基教股审批备案。

    (二)小学招生

    1.小学一年级新生必须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才能注册。

    2.按“划片招生、学生就近入学”原则,各教育总支负责制定本辖区内中、小学生招生工作方案,以乡(镇、管理区)行政区域为单位组织招生,切实保证学生就近免试入学。乡镇内有多所学校招收同类型学生的,由教育总支负责制定招生管理办法,明确各学校招生范围和招生纪律。

    3.城区学校小学招生:

    ①招生范围:城区幼儿园就读,且符合学生异动条件之一的适龄学生。

    ②招生区域:本年度招生不具体划分招生区域,本着家长自愿和就近入学相结合的原则,由招生学校自主把握。

    ③郝穴小学(含永兴校区)招生:郝穴小学本部一年级秋季计划开设9个班,招生数总额为450人;永兴校区计划开设2个班,招生数总额为100人。

    ④实验中学小学部招生:一年级秋季计划开设8个班,招生数总额为400人。熊河小学校区计划开设4个班,招生数总额200人。

    ⑤新生注册除录入电子信息外,需按附件模板要求建立“一生一档”。

    4.一年级新生入学编班不得分重点班、实验班等,推行学生电脑随机派位编班,班主任随机抽班。

    (三)初中招生

    1.招生对象:乡镇学校以行政区域为单位,区域内小学对应其初中学校,江北小学对应到资市中学。城区学校新生入学按城区新生入学条件办理,郝穴小学对应到实验中学,永兴学校需要住宿的学生对应到熊河中学,走读生对应到实验中学。

    2.招生计划:
    (1)实验中学七年级计划招生18个班,实验中学熊河校区七年级计划招生4个班,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

    (2)各初中学校严禁出现大班额现象。

    3.七年级新生录取时间及要求:

    (1)统一新生注册时间:七年级新生的注册工作统一在7月10日前进行。

    统一注册前,任何学校不准跨对应关系规定的范围进行招生宣传。

    (2)统一上报新生名册:7月15日前各校将新生花名册上报基础教育股,花名册上报后原则上不得修改。

    (3)统一通知书发放时间:所有初中学校统一在7月5日前发放经基础教育股验章的录取通知书。实验中学小学部和郝穴小学毕业生凭城区新生入学条件要求证明资料到原就读学校领取入学注册通知书。

    4.新生入学编班不得分重点班、实验班等,推行学生电脑随机派位编班,班主任随机抽班。

    5.实验中学本部不提供学生住宿,不提供校车服务。实验中学熊河校区为寄宿制学校,提供住宿和周末校车服务。

    (四)城区新生入学条件(含乡镇异动到城区学生)

    江陵城区学校就读条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按内容提供相关原始资料供学校审核):

    1.江陵县郝穴镇户口。(户口簿)

    2.监护人为江陵县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组织人事部门调令或任职文件、单位证明、户口簿)

    3.监护人在城区稳定居住。(不动产证(房产证)、户口簿、12个月以上水、电、燃气缴费凭证)

    4.小产权房。(含门牌号住房整体图片、房屋买卖合同票据、宅基地买卖合同票据、户口簿、12个月以上水、电、燃气缴费凭证、所在村组或居委会证明、三人以上邻居现场签字证明。)

    5.进城务工子女。务工人员劳务合同、12个月工资银行发放记录、单位为职工缴交社保明细、企业法人签字盖章证明原件、独立稳定的居住房屋(租房提供合同、交易税务发票、居委会证明)。

    6.城区企业老板、高管及非江陵户籍员工子女。(户口簿、企业法人签字盖章证明原件)

    7.拆迁户子女。(正式拆迁合同、县(乡镇)拆迁办证明、户口簿、城区安置房证明、图片及居委会证明、(如果租房:租房合同、交易税务发票、居委会证明)。

    8.城区商业经营户子女。两年以上工商营业执照、经营场所产权证(租房租赁合同、交易税务发票)、连续18个月水、电缴费票据、进出货台账、独立稳定的居住房屋(租房提供合同、交易税务发票、居委会证明)

    9.县内符合转学条件的中小学校学生,由监护人于7月5日前向原就读学校提出申请,上交相关资料;县内符合转学条件的幼儿园大班的学生,由监护人于7月5日前向原就读乡镇教育总支提出申请,上交相关资料。7月10日由学校、教育总支集中将异动到城区就读的学生花名册及佐证资料上报基教股,由基教股核实后统一安排学位。教育局及城区学校不接待学生及家长个人转学申请。

    10.凡转学到城区学校的学生,监护人需与学校签订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学生及其他相关信息,如发现材料虚假的,一切后果由监护人负责,如发现未履行承诺的,一律无条件清退,如乡镇学校审核不规范,学校校长、总支书记负责。

    11.异动学生除录入电子信息外,需按附件模板要求建立“一生一档”。

    (五)高中招生

    1.普通高中招生严格按荆州市教育局关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执行。

    2.中职招生方案另行发放。

    三、招生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要科学制定招生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按时完成招生工作任务;要向社会公示咨询和举报电话、邮箱等,畅通社会反映问题渠道,确保学生及时入学,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要严格执行招生规定,全过程向社会公开招生行为,全方位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做到政策公开、过程透明、结果公示,坚决制止违规招生行为发生。

    (二)加大宣传力度。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受关注度高,各校要创新方式,有效开展宣传引导工作。要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间,积极主动地与家长联系,就核心政策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一年级新生入学的政策宣讲由各幼儿园和招生小学负责,七年级新生入学的政策宣讲由生源所在的小学和招生初中学校负责,高一新生入学的政策宣讲由生源所在的初中和招生高中学校负责。

    (三)严格招生纪律。各招生学校和幼儿园要自觉遵守招生纪律,切实加强自我约束,组织招生人员认真学习招生政策,熟悉招生业务,严格规范操作程序,杜绝虚假招生宣传、恶性抢拉生源和有偿招生行为发生。各高中学校要严格执行“五个严禁”的规定,即严禁越过全省统一招生平台招生,严禁超计划招生,严禁未经批准跨生源地招生,严禁录取最低投档分数资格线以下的考生,严禁以许诺进重点班、减免学杂费等优惠条件强拉生源。对各校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一律予以清退。对违纪违规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一查到底,坚决遏制违规招生现象发生,切实维护全县学校招生秩序。

    (四)强化责任追究。教育局将加大对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畅通举报渠道,对于举报的问题、顶风违规招生及乱收费行为,认真核实查处;对违规的单位或个人及时通报并严肃处理;对择校热度较高的学校开展专项检查,对免试就近入学目标落实不力的进行约谈。对违反学校招生政策和规定、扰乱招生秩序、非法办学、非法招生、有偿招生的,将参照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江陵县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6月22日印发


    江陵县2021年中小学校异动学生操作管理办法

    1.跨县异动出县,由转入学校在网上提出学籍转出申请,学校直接审批。跨县异动转入,户籍为江陵县的学生,由学生向户籍所在地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根据学位直接安排,报基教股备案。学校集中为异动学生到基教股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2.户籍为县外的学生转入,由基教股核定符合转入条件后就近安排学位,由接收学校到基教股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3.县内跨乡镇异动(含城区学校异动到乡镇学校、不包括乡镇学校异动到城区学校),由学生向接收学校申请,经接收学校同意后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由接收学校到基教股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4.县内乡镇异动到城区学校,由所在乡镇中、小学校安排专人按照教育局2021年招生方案规定条款严格审核,对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由原学校审核人签字认可后报学校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由学校集中将学生资料报教育局基教股验收,验收合格的学生由基教股根据学位统一安排到校,基教股及城区学校不接收学生及家长的个人申请。(乡镇小学六年级学生由所在乡镇中学全部统一办理初中一年级新生注册手续,申请异动由初中学校办理;乡镇幼儿园大班幼儿由所在乡镇小学全部统一办理小学一年级新生注册手续,有多所小学的由总支书记协调。申请异动由小学学校办理。)

    教育局基教股
    2021年6月22日

    江陵县中小学生新生入学注册通知书
    微信图片_20210625102135.jpg

    江陵县学生异动申请表
    微信图片_20210625102130.png


    来源:江陵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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