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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焦点] 湖北审计纠正76.1亿违规资金 182人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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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4-11-27 09:52: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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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曹亦农正在询问。

      湖北日报讯 记者 翟兴波 实习生 吴述明 周磊 通讯员 朱博
      “部分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用时过长怎么办?”“怎样防止扶贫资金被挪用、超范围使用?”“如何确保保障房建设任务完成和落实?”“怎样解决部分公立医院违规乱收费?”……
      昨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就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首次开展专题询问。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人大代表围绕扶贫资金、住房保障资金、城乡低保资金、医疗救助资金等社会普遍关注、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询问。《关于201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显示,截至10月底,审计查出的违纪违规问题共纠正76.1亿元,占应纠正问题金额的85%。对审计发现问题较为突出的部门及行业,我省开展集中治理及追责。审计发现的违法犯罪案件线索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后,已立案查处73件,涉案人员216人,其中,182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34人被立案调查、起诉或判刑。
      如何通过整改,管好用好财政资金,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们频频发问。相关省直部门负责人作了回答。
      问题:部分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用时过长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曹亦农:
      2013年省财政厅办理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由于分配用时较长,导致专项资金集中在第四季度下拨,部分专项资金不能及时投入使用,对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年度预算执行造成不利影响。2013年,省财政第四季度下拨专项资金占当年下拨专项资金总额的33.2%。省财政厅对审计查出的上述问题如何整改?
      回应:改进分配机制,改善审批规程,避免年底“突击花钱”
      省财政厅厅长王文童:我们从两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改进预算分配的机制,不再按照挂钩的办法确定资金总额,包括一些项目与GDP挂钩、与相关社会规划挂钩的办法,要尽量确保年初预算的到位率,要落实到具体部门和项目,便于及时执行。二是改进转移支付的资金分配审批规程。我们对规程进行调整,凡是属于按因素法分配的资金省财政厅直接报省政府审批下达,凡是按项目分配的资金,省财政厅退出申报分配环节,省直部门直接向省政府报批,审批以后国库直接支付。这样可以很好地解决资金分配迟缓,审批程序复杂的问题,尽量地确保财政资金按照预算法的法定时间拨付到位。也避免财政部门和相关部门一年到头盘项目、盘资金,年底再“突击花钱”。
      问题:扶贫资金被骗取、挪用、超范围使用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张继年:
      审计报告指出,我省扶贫资金在使用管理方面存在的骗取、挪用、超范围使用等问题。作为全省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主管部门之一,省扶贫办将采取哪些措施防止或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回应:实施“十个一”行动 建立长效机制
      省扶贫办主任杨朝中:审计报告出来之后,我看了感觉很震惊、很内疚、很自责。扶贫资金是特惠资金,是党和政府专门解决弱势群体的问题的资金,现在一方面扶贫资金投入不足;另一方面,从这次审计的情况来看,2012年、2013年两年间财政扶贫专项扶贫资金滞留、挪用、骗取、超范围使用的问题比较严重。
      围绕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围绕建立长效机制,我们做了“十个一”的行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了专项扶贫资金的详细整改方案;配合审计部门对29个重点县问题清单逐县分解,制定下发;专门对这29县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写信,请他们高度重视专项财政扶贫资金整改;召集这29县财政部门、扶贫部门负责人专题研究落实整改,系统部署;对严重的市、县分管领导,财政局、扶贫办的主要负责同志集中进行了约谈;就专项财政扶贫项目监管提出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省、市、县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的责任;根据省审计反映出来问题,在制度建设上系统地修订了“六个专项扶贫管理办法”,9月20日已经正式下发;在9月中下旬开展了一次专项扶贫督查;召开全省财政专项扶贫项目管理工作会,对整改的问题“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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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应询席上,相关单位负责人正在回答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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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争相举手,踊跃提问


      问题:部分公立医院违规收费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温先进:
      通过对28家公立医院收费情况政策的执行情况审计,发现以药补医问题依然存在,违规收费情况时有发生。省卫生计生委作为主管部门,对公立医院存在的违规收费行为有什么具体管理办法?在规范医疗服务收费、降低人均医疗费用、减轻老百姓负担方面将采取哪些有效措施?
      回应:成立价格委员会 实行阳光操作
      省卫生计生委主任杨云彦:卫计委从五个方面开展工作。第一,认真整改问题。到目前为止,资金的相关整改到位率达到97%,问责违纪违规人员193人,通报典型案件21起。
      第二,在审计发现问题的基础之上进行专项整治。今年组织两次大规模专项整治,一次是到全省17个市州进行专项督促整改,对不正之风整改问题进行专项督办。第二次是组织社会力量对医院进行交叉检查,针对收费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调查整改。
      第三,建章立制。在公立医院都成立价格委员会,由院长担任医院价格委员会的主任,对医院乱收费问题负总责。在每个部门成立了价格监督员,价格监督员对所在科室部门的乱收费情况承担监督责任。
      第四,进行“阳光操作”。一方面是要求医院进行价格公示;同时对住院费用实行“一日一清单”制度,对医院收费每个月一次自查、一次整改、一次通报都有明确的规范要求。
      第五,引进一些社会保险经纪公司,通过保险经纪公司强化基金对医疗费用的制约和管理作用,实行“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通过支付方式的改革,保险中介力量的引入来制约医院过分诊疗、过分检查的弊端,解决乱收费问题。
      问题:部分人违规享受低保待遇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杨三爽:
      审计报告指出,全省去年有30个市县城乡低保和医疗救助资金存在资金被挪用、发放范围扩大的问题,由于有的地方和主管部门执行政策不严、审核把关不到位,致使一部分人违规享受低保待遇,有的单位和个人骗取低保资金的现象时有发生。省民政厅将采取什么措施加以解决,杜绝或根除上述不良现象?
      回应:三级联网,构建核对平台
      省民政厅厅长彭军: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分两次会同审计财政部门进行督查,民政厅专门派出11个督导组针对30个县市逐一进行督导整改,到十月底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一是清退了挪用挤占骗取资金2007万元;二是清理了各类不符合政策的人员11689人。要解决上述问题,还必须从三个方面加大力度:一是完善政策,加强政策宣传。要加大政策的研究和创制,积极与民政部、省相关部门进行配合研究,将相应专项资金打通使用。二是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当前民政服务于社会还有很多不足,比如有些经办人员“优亲厚友”,让不应该享受低保政策的对象通过熟人关系、打招呼进入低保对象。对此,我们要建立省、市、县三级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实行三级联网,对每一个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三是加强经办人员的自身能力建设和职业操守建设。严格执行城乡社区经办人员和民政专办人员以及国家干部、近亲属享受民政救助实行备案审查的规定。
      问题:部分地方未完成保障房建设任务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高燕贞:
      审计发现,我省部分地方没有完成2013年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主要体现在应该开工的没有开工,应该完工的没有完工,还存在着部分保障性住房分配不规范的问题,请问省住建部门,你们如何进行整改?
      回应:强化问效问责 畅通项目审批绿色通道
      省住建厅厅长尹维真:一是会同财政厅、发改委分别发文,加强各地专项资金的整合和调度,加紧完善项目相关手续,保障工程进度;二是组织工作专班深入到17个市州和24个县市对各类问题逐项调查核实督促整改;三是加强与公安、工商民政等部门的协同,对个人住房收入等信息资料进行审核更新;四是省政府督查室及相关省直部门对各地审计出来的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目前,审计报告所涉及的各类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下一步,还要加强监督监管,切实落实目标责任,进一步强化各地目标管理和问效问责;加强部门协同,畅通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加快工程前期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保障房的准入退出机制。
      问题:个别教育部门无依据收费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何世平:
      审计报告指出,教育厅所属个别二级单位存在着出售收入未及时收缴入库、无依据收费的情况,你们将采取哪些整改措施?
      回应:立即停止,立即清退,内部审计所有二级单位
      省教育厅厅长刘传铁:这个问题确实存在,对此我们进行了严肃处理,并督促其进行认真整改。第一,责令此单位立即停止无收据的收费行为,对已经收取的费用要进行清退。 第二,对2013年没有上缴的房屋租金收入已经责成此单位尽快上缴财政专户,并且责成此单位制定严格的整改措施和管理制度。第三,责成此单位作出书面检讨。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下一步,我们要规范这些单位的财务收支行为,切实加强风险节点排查,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内部审计机制。从今年起要求对所有二级单位每年都要进行一次内部审计,极早预防,极早提醒,极早整改,防止小错酿成大错,既爱护干部,也保证资金安全和有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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