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擦汗 2015-2-14 0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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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1日起, 一批新的法规开始施行。其中,商务部出台《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表示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包间最低消费”、“开瓶费”、“茶位费”等,长期以来广受诟病的餐饮业“潜规则”将得到整治。
餐馆、酒店设置最低消费,一直是餐饮行业的顽疾。虽然饱受诟病,却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餐饮修理业价格行为规则》中并无针对性条款而始终为部分商家所采用。此次商务部出台的管理办法,给最低消费关上了大门。在沙市区的某时尚餐厅,负责人徐志告诉记者,从事餐饮业十多年,他所经营的餐厅从未收设定过最低消费以及服务费,但某部分高档会所和星级酒店确实存在这种霸王条款。
《办法》规定,餐饮经营者开展促销活动,应当明示促销内容,包括促销原因、促销方式促销商品的范围,以及相关限制性条件。餐饮经营者违反相关规定,商务主管部门可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罚;没有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其中有违法所得的,可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这意味着以后如果餐饮企业存在设立最低消费的行为,将面临商务主管部门最高3万元的处罚。
同时,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光盘行动”,此次《办法》也给出了明确的法律指导。《办法》规定,餐饮经营者应当建立节俭消费提醒提示制度,并在醒目位置张贴节约标识,贯彻节约用餐、文明用餐标准。餐饮经营者应引导消费者餐前适量点餐,餐后主动帮助打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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