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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2020年第5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饮料、速冻食品、酒类、蜂产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等8类食品83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3批次,具体检测情况见附件。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抽检合格-20201120
2020年11月20日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一、食用农产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的通知(整顿办函〔2010〕5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56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等标准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蔬菜检验项目:甲胺磷、阿维菌素、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水胺硫磷、甲基异柳磷、马拉硫磷、氧乐果、甲拌磷、对硫磷、氟虫腈、克百威、毒死蜱、丙溴磷、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灭多威、杀扑磷、克百威、倍硫磷、阿维菌素、灭蝇胺、甲基异柳磷、马拉硫磷、久效磷、乙酰甲胺磷、啶虫脒、镉(以Cd计)、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6-苄基腺嘌呤(6-BA)、亚硫酸盐(以SO₂计)、铅(以Pb计)、腐霉利、灭线磷、敌敌畏。
2.水果检验项目:氧乐果、甲拌磷、杀虫脒、联苯菊酯、水胺硫磷、苯醚甲环唑、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多菌灵、克百威、三唑磷、丙溴磷、克百威、杀扑磷、辛硫磷、腈苯唑、对硫磷、吡唑醚菌酯。
二、餐饮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食品整治办〔2008〕3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餐饮食品检验项目包括罂粟碱,蒂巴因,那可丁,吗啡,可待因。
三、饮料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101-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饮料检验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四、速冻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面米制品》(GB 19295 -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速冻食品检验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
五、酒类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 2757-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酒及其配制酒》(GB 2758-2012)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酒类检验项目包括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酒精度、甲醇。
六、蜂产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GB 14963-2011)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蜂产品检验项目包括果糖和葡萄糖、蔗糖、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七、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检验项目包括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二氧化硫残留量、铅(以Pb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黄曲霉毒素B1、大肠菌群、沙门氏菌。
八、豆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豆制品》(GB 2712-2014)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豆制品检验项目包括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大肠菌群。
2020年11月20日
附件2:合格样品抽检公示
来源:江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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