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广播电视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及相应政府补贴
1、参保对象
凡具有我县城乡居民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生、现役军人等),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应在本人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2、个人缴费
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人员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档次共分为14类,具体标准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参保人可根据个人和家庭经济收入情况选择缴费档次和标准,多缴多得。其中100-200元档次只适用于重度残疾人、精准扶贫对象等缴费困难群体的最低选择。
来源:江陵县广播电视台
记者:张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