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21-10-13 1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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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405 天 [LV.9]大名鼎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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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韦华,男,1967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文化。1986年11月入伍,在部队服役期间,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干部、先进工作者,先后三次荣立个人三等功。2006年1月以副团职干部身份转业参加人民公安工作,现任江陵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自参警以来,十几年如一日,无怨无悔,凭着执着的敬业精神和强烈的责任心,在平凡岗位上,忠实履行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展示了共产党员和人民警察的崭新形象,用实际行动赢得了人民群众的真心信赖和支持,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全县公安机关十佳民警”。
转业不变“志”,保持革命本色
二十年的军旅生涯,相当于与社会隔绝,长期在军营这个相对封闭的环境中生活,养成了被动做事的性格,而这是与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要求格格不入的。在实际工作中,他积极转变思想观念和工作态度,变被动为主动,变“等事做”为“找事做”,积极主动做好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虚心向领导、同事求教,加强与服务对象的交流和沟通,做到换位思考。治安大队工作主业是执法办案,涉及到各个行业、各个层次,与人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责任重于泰山,服务意识是行政执法工作的第一要求,作为一名普通的治安民警,他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牢固树立服务“发展”这个大局的工作理念。
困难不移“志”,恪守传统美德
徐韦华同志自参警以来,长期默默无闻地坚守在治安管理的岗位上,舍小家顾大家,以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坚守在治安管理的第一线。1997年7月,妻子被检查出罹患重度抑郁症,为了工作,他只好将生病的妻子交给瘦弱的岳母照顾。面对罹患重度精神疾病的妻子,他悉心呵护,二十多年如一日,不离不弃。鉴于妻子的病情难以治愈,妻子的兄弟都曾建议放弃治疗,但他说:“从和她在一起的第一天开始,就承诺相守一辈子,我不能放弃她。”22年过去了,在丈夫和亲人的悉心照顾下,妻子生活基本能自理。
家风传承“志”,自勉自励自强
2013年6月,儿子参加高考,作为分管安全保卫工作的副大队长,他也顾不上去陪伴孩子,坚守在高考保卫工作一线。高考前一天,他联系在荆州中学的儿子,希望陪孩子去看看考场,懂事的孩子说;“爸爸,你放心,你太忙了,做你的事吧!”高考结束,孩子以优异的成绩被武汉大学录取。受家庭熏陶,在军营成长起来的儿子向往军营生活,在校期间,儿子响应号召,主动报名应征入伍来到北部战区某集团军,爱军习武,连续多年被集团军评为优秀士兵。
岗位立新“志”,敬业精业勤业
在社会治安管理上,徐韦华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10多年来,不畏岗位风险,充分发挥公安工作职能,切实加强县域工业企业涉危涉爆化学品的安全监管,审核批准购买、使用各类剧毒化学品24000余吨无事故;全程监督江汉石油管理局地球物理勘探队在江陵板块的地质勘探、工程爆破中使用乳化炸药2000余吨、各类电子雷管60000余发无流失,无意外炸响;累计受理辖区内烟花爆竹许可1000余批次,近120余万件烟花爆竹道路运输、销售、燃放无事故;协调督导各派出所收缴各类枪支150余支,管制刀具600余把,收缴气枪铅弹2000余发。他查处非法运输危爆物品5批次,收缴、销毁烟花爆竹4000余件,案值40余万元,行政拘留并处罚款7人,有效防控了涉危涉爆恶性案(事)件的发生,确保了江陵社会的安全稳定。
徐韦华工作上锐意进取,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作为分管重大活动安保警卫工作的副大队长,他始终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既当指挥员、又当排头兵,始终战斗在安保工作第一线,积极参与200余场次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参加大小型防暴处突60余次,各级首长莅临江陵期间的安全警卫20余次。工作中,他冲锋在前,为创建“平安城市”贡献了一个警察的力量,受到了县公安局和上级领导的一致肯定。
审核:王帅 编辑:李乔丹 来源:江陵县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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