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21-10-13 1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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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7日,江陵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卜开知任审判员,县检察院检察长刘金梅任公诉人,该案法庭庭审在互联网上进行全程同步直播。
据了解,2017年某装潢有限公司高某(化名)雇请陈某某等人为其做事,由于高某经营不善,导致公司倒闭,其采取隐匿方法逃避支付工人工资5.913万元,陈某某等于2018年12月6日向江陵县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同年12月11日江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6日后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刘某某均未履行支付劳动报酬义务。后经公安机关立案并上网追逃,高某于今2月被民警抓获。被捕后,高某委托家属积极支付了7名工人工资并取得谅解,并与另4名工人达成还款协议并取得谅解。经庭审,该案当庭宣判。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被告人高某以逃匿方法逃避支付11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79210元,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应予依法惩处。被告人刘某某自愿认罪认罚,且在提起公诉前已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或达成还款协议并取得谅解,对其可以从轻处罚。依法判处被告人刘某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江小法的话——
付出劳动,就应当得到相应的报酬,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属于犯罪行为,为国法所不容,我们也将继续关注此类案件,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我们在行动!(来源:江陵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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