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3.21”交通事故伤者妻子王某将一面写着“为民服务 尽职尽责”的锦旗,送到办案民警手中,以表感激之情。
3月21日17时,杨某驾驶一辆三轮电动车行驶至资市镇东湖路资市中学门前路段时擦碰行人赵某,造成赵某受伤严重。
因伤者治疗费用高昂,肇事司机杨某是一名七十多岁留守老人,其儿子在武汉务工,老人根本拿不出钱为伤者治疗,导致矛盾激化,事故调解过程一时陷入了困境。
为化解矛盾,办案民警不得不拨通老人儿子的电话;当办案民警表明来电原因后,老人的儿子称:自身难保,父亲的事情管不了。但办案民警没有放弃,多次与老人的儿子联系,宣讲法律、苦口婆心,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终被办案民警的执着所打动,为伤者赵某支付了两万元医疗费。
5月10日,伤者赵某伤愈出院,因伤情严重导致后遗症较大,其家属找到老人、民警讨要说法,情绪非常激动。为达到双方满意,办案民警几次到双方家中进行调解,并一直与老人的儿子联系;了解到老人的电动车购买了两车保险后,及时与保险公司沟通,为双方争取更大的利益。
最终,在办案民警不懈努力下,双方于5月14日达成赔偿协议,及时将矛盾化解于基层。(来源:江陵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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