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21-10-13 1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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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女士收到的威胁短信 手机聊天截图
昨日上午,市民邹女士打进本报热线6459110:5月初我在淘宝上买了三个小饰品,但对方只给我送来两个,还迟迟不补货给我,我就给了个差评,没想到竟招对方不断的谩骂和短信威胁。
商报记者高祾婧报道:5月7日,邹女士在一个淘宝饰品店,花几十元买了3个小饰品,但收货时,却发现对方只发了2个,她便一直与店主联系,要求补发。
“他们一直都不理我,后来总算说要给我补发,却一直没有收到补发信息。”邹女士回忆说,直到确认收货的期限将至,对方都没有补发货物。16日中午,无可奈何的邹女士只好确认收货并给了一个差评。不承想,一个差评竟为她招来了连续三天的威胁短信和电话。
“我刚给完差评,他们就主动跟我联系了,要求我改评价,其实我只想要他们把差我的那个饰品补发过来就行了,所以我就跟他们说,只要补发的货物到了,我就改评价。”邹女士说,当晚她收到了对方补发饰品的消息。
但鉴于店家之前的表现,邹女士便想等接到饰品以后再改评价,可没想到,当晚她就接到对方的电话,强烈要求她改评价,并不断发来威胁的信息,其中不乏“杀你全家”、“让你死”、“玩死你”等字眼,还不断有人给她打威胁电话。为此,邹女士气愤地说:“明明是他们不讲诚信,我才会以给差评的方式,要求对方补发饰品,没想到,他们竟然会这样!”
对此,湖北诚业律师事务所杨傲律师表示,遇到因给中差评遭遇卖家报复,消费者可以选择多种方式维权。首先,保存证据,比如和商家之间的聊天记录,若收到骚扰、恐吓电话或短信时,要注意保存通话、信息记录,以及可以查证的信息来源;其次,可向卖家所在的网络交易服务平台投诉;第三,情节严重者可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有证据证明卖家确实存在电话骚扰、侮辱、恐吓等行为,则该卖家已构成民事侵权,严重的还有可能受到刑事追究。
据了解,《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信息干扰他人生活以及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等行为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资料链接
1、今年3月19日,彭女士在一家淘宝店中购买了一款200元的裙子,收货时发现裙子有质量问题,要求退货,由于多次交涉不能达成一致,彭女士向淘宝维权中心投诉,淘宝冻结了支付宝内款项,并介入调查。4月30日,淘宝表示已经给予卖家“警告”。让彭女士没想到的是,5月8日,她突然收到一个从保定寄出的包裹,里面是一件寿衣还有灵牌。
2、去年6月,王小姐突然接到多个电话,让他签收成人用品。王小姐惊诧尴尬之余查询发货者,才发现是一家自己给过差评的牛肉干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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