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2018年第4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饮料、蔬菜制品、罐头、冷冻饮品、白酒、水产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等11类食品11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05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粮食加工品1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饮料9批次,不合格1批次;白酒11批次,不合格1批次;方便食品2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蔬菜制品8批次,不合格1批次。食用农产品52批次,糕点4批次,冷冻饮品5批次,罐头2批次,水产制品4批次,肉制品2批次均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江陵县民丰粮油实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大米,涂渍油脂检出值为阳性,标准规定为阴性。检验机构为湖北省荆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二)江陵县秦市乡佳宛菜场内候名慧销售的标称为澧县雷公塔镇彭述林粉厂生产的澧州红薯粉条,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0.15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湖北省荆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三)江陵县郝穴镇大市场内陈友香销售的标称为湖北换甲山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16.9L/桶),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n=5 c=3 m=(0,1,1,1,0),标准规定为n=5 c=0 m=0。检验机构为湖北省荆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四)江陵县马家寨乡金港村五组王华生产的散装51%vol白酒,甜蜜素检出值为0.06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添加。检验机构为湖北省荆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五)湖北华电江陵发电有限公司食堂采购的标称为湖北省鸿盛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酸菜王,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28g/kg,标准规定为≦0.1g/kg。检验机构为湖北省荆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查明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对生产经营者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2018年8月28日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一、 食用农产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GB 27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GB 2733-2015)等标准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水产品检验项目:铅(以Pb计)、镉(以Cd计)、甲基汞(以Hg计)、无机砷(以As计)、孔雀石绿、氯霉素、氟苯尼考、恩诺沙星+环丙沙星、氧氟沙星、培氟沙星、洛美沙星、诺氟沙星、甲砜霉素。
2.畜禽肉及副产品检验项目:铅(以Pb计)、镉(以Cd计)、总汞、总砷、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氯霉素、氟苯尼考、特布他林。
3.蔬菜检验项目:铅(以Pb计)、镉(以Cd计)、毒死蜱、克百威(克百威及三羟基克百威之和,以克百威表示)、氧乐果、甲胺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氯氟氰菊酯(异构体之和)】、氟虫腈(氟虫腈、氟甲腈(MB46513)、MB46136、MB45950之和,以氟虫腈表示)、水胺硫磷、敌百虫、甲拌磷【甲拌磷及其氧类似物(亚砜、砜)之和,以甲拌磷表示】、多菌灵、腐霉利、倍硫磷。
4.水果检验项目:铅(以Pb计)、镉(以Cd计)、氧乐果、灭线磷、敌敌畏、甲胺磷、甲基对硫磷、乙酰甲胺磷、三唑磷(柑橘、苹果、荔枝)、克百威。
二、粮食加工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霉素限量》(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6)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粮食加工品检验项目包括总汞、无机砷、铅、铬、镉、赭曲霉毒素A、黄曲霉毒素B1、马拉硫磷、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脱氧乙酸及其钠盐、涂渍油脂。
三、肉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肉制品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镉(以Cd计)、铬(以Cr计)、总砷(以As计)、亚硝酸盐、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钠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菌群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四、糕点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面米制品》(GB 19295-2011)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糕点检验项目包括酸价、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钠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甜蜜素、安赛蜜、铝的残留量、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霉菌。
五、饮料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饮料检验项目包括浑浊度、耗氧量、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镉(以Cd计)、亚硝酸盐、余氯(游离氯)、三氯甲烷、四氯化碳、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山梨酸及其钠盐(以山梨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安赛蜜、甜蜜素、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日落黄、胭脂红、苋菜红、亮蓝)。
六、蔬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腌菜卫生标准》(GB 2714-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蔬菜制品检验项目包括亚硝酸盐、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钠盐(以山梨酸计)、脱氧乙酸及其钠盐、糖精钠、甜蜜素、二氧化硫残留量、大肠菌群、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
七、罐头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罐头食品》(GB 7098-2015)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罐头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二氧化硫残留量、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钠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甜蜜素、商业无菌。
八、冷冻饮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冷冻饮品卫生标准》(GB 2759.1-200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冷冻饮品 冰淇淋》(GB/T 31114-2014)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冷冻饮品检验项目包括蛋白质、铅(以Pb计)、三聚氰胺、糖精钠、甜蜜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九、酒类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GB 2757-19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酒类检验项目包括酒精度、甲醇、氰化物、铅(以Pb计)、糖精钠、甜蜜素、三氯蔗糖。
十、水产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制品》(GB 10136-2015)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水产制品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镉(以Cd计)、甲基汞(以Hg计)、无机砷(以As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钠盐(以山梨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挥发性盐基氮。
十一、方便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方便面》(GB 1740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方便食品检验项目包括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钠盐(以山梨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原文地址:http://www.jiangling.gov.cn/4299043/9094520.html(县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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