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21-10-13 1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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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民警小哥说的对啊,不管什么时候,都要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犯了错就要认,这次只当给自己了一个教训。”6月12日11时,在颜北村调处现场的一位老大爷说到。围观群众也纷纷为前来调解的民警唐璐点赞。
2018年2月16日17时许,李某驾驶号牌为鄂D****7小型面包车行驶至洪沙线江陵县熊河镇永兴街村六组路段时,与苏某驾驶的号牌为湘H****P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造成李某、苏某及车上人员均有不同程度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事发后,民警对双方驾驶员进行血液乙醇含量检测,发现李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61.51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同时,李某也是事故中受伤最重的当事人,并觉得事故发生后本人承担人身损害就行了,对法律的追究报无所谓的态度,且经过几个月的治疗,李某仍不能下床行走,导致法律对其的惩处迟迟不能有效的执行。
为彰显法律的尊严,又考虑其伤情,民警报请县局对其采取强制取保候审措施。6月12日,经县公安局同意后,民警唐璐带领辅警黄斌、胡恺一行3人上门对其执行取保候审。11时许,当民警到达李某家中后,附近村民也纷纷赶来,欲对民警说情,民警对李某及村民宣讲法律法规,经不懈的努力,终于让李某转变了观念,诚心接受法律的惩处。同时,这也对附近村民做了一次生动的法律宣传,群众纷纷竖起大拇指表示对民警的执法态度和工作作风的称赞。
审 核:吴明江
编 辑:胡 双
来源:江陵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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