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上午,江陵法院依法对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进行强制执行,将腾退的房屋交还房主,有力彰显法律威严,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维护社会公平公正,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执行干警多次上门协调均被拒 2014年9月,李某与蒋某签订租赁合同,李某将位于江陵县郝穴镇西湖路的一层门面房租赁给蒋某开办服装店,期间蒋某对店面进行了装修。2016年9月租赁合同到期,李某要求蒋某及时腾退房屋,并给付租金约4万元,蒋某则要求李某支付房屋转让费和装修费共计6.5万元。双方因房屋腾退及租金给付事宜,产生分歧,并在协商无果后诉至本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人蒋某应在2017年4月10日前,主动腾退房屋,并支付租金,但蒋某一直没有腾退房屋也并未支付租金。案件进入执行阶段 。
江陵法院执行干警多次督促蒋某主动腾退房屋,但蒋某态度强硬,拒绝腾退。申请执行人李某强烈要求法院强制执行,但考虑到被执行人蒋某当时有孕在身,不宜立即采取强制措施腾退,于是执行干警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所在村组以及镇政府工作人员,给蒋某做思想工作,希望其自觉履行,切莫一意孤行,对抗法律。但蒋某及其家属不为所动,甚至将申请人李某房屋的卷闸门焊接封堵,打算抗拒到底。鉴于此种情况,江陵法院党组经研究决定,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执行。
阳光文明执法 彰显法律威严 当天上午,随着一声令下,江陵法院强制执行专项行动正式开始,依法对涉案房屋内的物品进行强制迁出、清场,并将房屋交还给屋主,以实际行动,有力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执行现场为了确保整个过程的公开透明,践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理念。江陵法院主动邀请县人大代表、涉案人员所在地方基层组织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全程监督,邀请报社和电视台的记者跟踪报道,并启动无人机、执法记录仪、取证DV及相机对行动现场全程跟拍,留证。
行动中,还联系了县公安局、消防大队全程参与,确保专项行动顺利进行,防止意外发生。法院工作人员按照既定计划,逐步完成了物品清点、拍照留证、依法查封、制作笔录等规定流程。行动有序推进,并及时向围观群众进行了释明工作,大家对于法院的执行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以案释法,寓教于“执”,充分彰显了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和司法权威,对“老赖”形成强有力震慑,起到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教育效果和社会效果。
执法现场照片速递
早八时三十分 执行干警集结完毕整装待发
院党组书记、院长卜开知发布行动指令
现场指挥长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周光明 明确各组干警职责
出发
上午九时 到达强制执行地点
布置警戒线
开始破门
破门成功
拍摄留证
清点物品
做好详细记录
做好现场笔录
现场警戒
依法查封
清运封存
行动现场
江陵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卜开知在执行指挥中心进行统筹指挥
亮剑拒执 江陵法院全力以赴、动真碰硬 今年是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关键之年、收官之年,江陵法院将举全院之力攻坚执行,重拳出击,动真碰硬。认真践行人民法院的庄严承诺,惟勤惟行,善作善成。同时,也以此次行动,敦促、警醒还抱有侥幸心理的“老赖”们,自觉履行法律义务。江陵法院将继续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将信念高高举过头顶、将责任稳稳抗在肩上,将工作紧紧抓在手中,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奋力为新江陵的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我们不胜不归!
来源:江陵县人民法院 提供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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