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奋斗 2016-9-28 1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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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9 天 [LV.3]职业酱油
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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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江陵交警事故调处中心锲而不舍、多方协作,成功规劝一名交通肇事逃逸案投案自首,维护了法律尊严,保护了受害人合法权益。
事发5月1日上午7时许,事故调处中心接110指令:楚江大道与江陵大道交叉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妇女受伤,肇事司机逃逸。接警后,民警佘小龙带领辅警李俊、李敏火速赶赴现场。
到达现场后,民警首先积极救助伤者,展开现场勘查,搜寻肇事车辆,走访目击证人,调取周围监控视频。经细心反复甄别后发现一名40周岁左右,身穿褐色衣服,骑黑色两轮摩托车男性有重大嫌疑,在截取嫌疑人面部照片后,通过人像识别系统比对后,锁定了肇事嫌疑人李某(男,江陵县沙岗镇人)。经电话对李某宣讲法律知识,并通过其所在辖区派出所上门做其思想工作,5月15日,李某终于主动来到事故调处中心自首。至此“2018.5.1”交通肇事逃逸案成功告破。
经询问,李某对自己在事发后为逃避法律责任直接逃逸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表示非常悔恨,愿意承担法律责任,承诺一定积极配合处理。(来源:荆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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