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21-10-13 1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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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陵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吸毒后持剪刀捅伤朋友的故意伤害案,被告人袁某(化名)犯故意伤害罪,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五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4月25日,被告人袁某及受害人张某(化名)、李某(化名)受刘某(化名)邀请,从外地来到刘某家里玩,刘某购买了毒品供袁某等人吸食。25日、26日晚,袁某、张某、李某在刘某家二楼居住,袁某连续两晚均有吸食毒品。27日早晨,被告人袁某因吸食毒品的缘故,持剪刀将正在睡觉的被害人张某捅伤,在一旁睡觉的被害人李某被惊醒,后袁某让张某、李某跪到墙角,并扬言还要对李某施暴。袁某堵在门口不让二人离开,张某、李某因受到威胁,先后从二楼窗台跳下,李某摔伤并晕倒在地,张某则逃至附近一户农家的厨房躲避,被告人袁某追赶至农户家寻找,因农户阻拦随即离开,公安机关接警后将袁某抓获并当场查获凶器。
法院认为,被告人袁某在吸食毒品后,持剪刀行凶,至一人重伤;还通过威胁手段,造成一人因跳窗致2处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五个月;对其使用的凶器,公安机关予以没收。
来源: 江陵县人民法院
通讯员:吴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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