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道路行车秩序,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促进市民文明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江陵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在荆监一级公路新增一处电子警察设备,于2018年元月10日启用,现公告如下:
一、 电子警察设备安装地点。
荆监一级公路与江陵北连接线丁字路口
二、 电子警察设备主要用途。
1. 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
2. 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3. 机动车逆向行驶。
4. 驾乘机动车不系安全带。
5. 驾驶机动车接打电话。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和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注意出行安全,珍爱生命、平安出行。 江陵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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