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电视台】江陵县省级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通过专家评审 12月1日,湖北省林业厅副厅长王昌友率专家组,对江陵县省级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进行评审,提出了修改意见,一致同意并通过《总体规划》。县领导韩旭、聂良平、乐梅参加评审活动。
评审会上,县长韩旭介绍了江陵县省级森林城市创建情况,规划编制单位介绍了《江陵县省级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编制情况。
来自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农业大学、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的5位专家经过现场讨论和审议,原则上同意通过《总体规划》评审。专家组一致认为,该规划目标明确,资料翔实,依据充分,思路清晰,内容全面,布局合理,符合江陵县建设省级森林城市的实际情况和发展要求,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并建议规划编制单位根据评审专家的意见,对《总体规划》进行修改和完善后,按相关程序上报江陵县人民政府批复实施。
韩旭表示,江陵县将高位推进,合力创建,始终把创森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强督办、严考核;统筹发展,科学推进宜居宜游美丽新江陵建设;不断强化宣传,营造氛围,着力形成全民创森的浓厚氛围;同时,进一步完善方案,狠抓落实,紧紧围绕《总体规划》内容,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创森工作任务。
省林业厅副厅长王昌友强调,江陵县要紧紧围绕省级森林城市建设这个总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强基础,补短板,持续发力,推动江陵县生态文明建设迈向新的高度。
会前,专家组一行还深入资市镇、白马寺镇、熊河镇、三湖管理区、六合垸管理区等地实地察看了江陵县省级森林城市项目建设现场。
按照《江陵县省级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江陵将着力建设“一带(中心城区近郊)、两片(乡村绿色生态片、集镇绿色示范片)、三网(路网、水网、农田林网)”的森林网络;重点项目是城区公共绿地建设工程、生态廊道建设工程、骨干道路河流绿化升级工程、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古树名木保护工程;主要目标是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建成省级森林城市,到2018年形成整个县域范围内协调配置的绿色生态基底,使江陵成为生态系统更加完善,结构功能更加协调,景观效果更加优美,产业布局更加合理,文化内涵更加丰富,支撑体系更加稳固,县域森林覆盖率达到27.68%以上,建成区树冠覆盖率达到35%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9平方米以上,道路绿化率90%以上,水岸绿化率达到85%以上。城市森林网络、城市森林健康、城市林业经济、城市森林文化、城市森林管理等各项指标达到或超过湖北省森林城市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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